江西富珺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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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富珺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索引号:D2323-0503-2022-0780分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 15:15:33
标题:江西富珺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江西富珺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略) 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项目名称

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

建设地点

永丰县藤田镇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位于永丰县藤田镇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72′27.303″、E11540′39.304″,占地面积约100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8.5万元。项目主要以大理石荒料、网格布、防水背胶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切割、裁切、清洗、烘烤、备网补胶、打磨、抛光等生产工艺过程,形成年产年产大理石大板600万平方米、大理石薄板80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120万平方米、大理石异形板及工艺品2万立方米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有机废气采用半密闭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箱≥6m3)+15m高排气筒排放的方式处理;石材加工粉尘采用湿法加处理,处理后的石材加工粉尘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机械通风处理;运输粉尘采用全厂硬化+洒水抑尘+洗车平台清洗车辆等措施处理;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引至楼顶排放的方式处理。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厂房各边界向外100m 范围内和2#厂房各边界向外50m范围内。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200m3的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置容量大于142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沉淀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内降尘,纳管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厂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藤八河,纳管后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各类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处理。

(四)固废:石材边角料、石粉、粉剂包装袋暂存于设置在厂区南侧堆料场占地2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分区存放。石材边角料、石粉定期外售回用,粉剂包装袋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暂存于1#厂房中占地面积约5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索引号:D2323-0503-2022-0780分类: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发文日期:** 15:15:33
标题:江西富珺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江西富珺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略) 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项目名称

大理石板材及工艺品项目

建设地点

永丰县藤田镇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位于永丰县藤田镇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72′27.303″、E11540′39.304″,占地面积约100亩。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8.5万元。项目主要以大理石荒料、网格布、防水背胶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切割、裁切、清洗、烘烤、备网补胶、打磨、抛光等生产工艺过程,形成年产年产大理石大板600万平方米、大理石薄板80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120万平方米、大理石异形板及工艺品2万立方米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有机废气采用半密闭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箱≥6m3)+15m高排气筒排放的方式处理;石材加工粉尘采用湿法加处理,处理后的石材加工粉尘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机械通风处理;运输粉尘采用全厂硬化+洒水抑尘+洗车平台清洗车辆等措施处理;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引至楼顶排放的方式处理。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厂房各边界向外100m 范围内和2#厂房各边界向外50m范围内。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200m3的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置容量大于142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沉淀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内降尘,纳管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厂内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藤八河,纳管后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新材料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各类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处理。

(四)固废:石材边角料、石粉、粉剂包装袋暂存于设置在厂区南侧堆料场占地2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分区存放。石材边角料、石粉定期外售回用,粉剂包装袋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暂存于1#厂房中占地面积约5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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