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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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广东 (略) (迁改建)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广东 (略) (略) 东 (略) 22号2号楼,本项目为迁改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建【2022】423号),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0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并于2022年10月2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06E001X,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于2022年10月28日进入调试期,调试期限为3个月(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月27日),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10月28日-11月2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建设地址: (略) 东 (略) 22号2号楼

联系人:蔡艳

联系电话:*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广东 (略) (略) 东 (略) 22号2号楼(北纬23°0"59.655",东经113°55"4.972"),项目于2021年11 (略) (略) 编制《广东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东环建【2022】423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38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955平方米,主要从事电磁铁、选针器、横机机头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磁铁*件、选针器*件、横机机头1000台。环评审批的主要设备为自动车床9台、自动攻牙机6台等设备。(详见广东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研磨废水经自建废水循环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28.8吨/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注塑、焊锡工序已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机加工、脱漆、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的运行噪声,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再通过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1)废包装材料、 (略) 回收处理;(2)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3)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含油金属碎屑、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4)塑胶边角料、不及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广东 (略)

2022年10月28日

,广东

广东 (略) (迁改建)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广东 (略) (略) 东 (略) 22号2号楼,本项目为迁改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建【2022】423号),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0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并于2022年10月2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06E001X,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于2022年10月28日进入调试期,调试期限为3个月(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月27日),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10月28日-11月2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建设地址: (略) 东 (略) 22号2号楼

联系人:蔡艳

联系电话:*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广东 (略) (略) 东 (略) 22号2号楼(北纬23°0"59.655",东经113°55"4.972"),项目于2021年11 (略) (略) 编制《广东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东环建【2022】423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38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955平方米,主要从事电磁铁、选针器、横机机头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磁铁*件、选针器*件、横机机头1000台。环评审批的主要设备为自动车床9台、自动攻牙机6台等设备。(详见广东 (略) (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研磨废水经自建废水循环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28.8吨/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注塑、焊锡工序已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机加工、脱漆、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的运行噪声,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再通过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1)废包装材料、 (略) 回收处理;(2)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3)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含油金属碎屑、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4)塑胶边角料、不及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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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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