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宇航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公告
吉林省宇航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公告
关于吉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 (略) :
你公司委托吉林省金润 (略) 编制的《吉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 (略) 经济开发区LYGX-2022-1地块(北 (略) ,西侧及南侧至开发区水泵房,东至三圣药业)。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该地块建设厂区,进行包装箱生产。建设规模为年产包装箱*套。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粉尘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禁止大风天气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
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粘箱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NMHC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
5.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废纸箱、废包装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7.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关于吉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 (略) :
你公司委托吉林省金润 (略) 编制的《吉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 (略) 经济开发区LYGX-2022-1地块(北 (略) ,西侧及南侧至开发区水泵房,东至三圣药业)。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该地块建设厂区,进行包装箱生产。建设规模为年产包装箱*套。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粉尘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禁止大风天气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
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粘箱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NMHC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
5.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废纸箱、废包装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7.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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