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泸定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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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泸定县司法局)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司法局

???评价项目: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2

(一)机构组成 2

(二)机构职能 3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4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4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5

(一)总体评价 6

(二)预算分析 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9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9

(二)支出控制不到位 10

(三)中期调整执行不到位 10

(四)绩效自评评分不准确 10

五、相关措施建议 10

(一)针对“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建议 10

(二)针对“支出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10

(三)针对“中期调整取消不到位”的建议 10

(四)针对“绩效自评评分不准确”的建议 10

泸定县司法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定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司法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文件要求,结合司法局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泸定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司法局)是泸定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贾安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U;单位所在地:泸定县田坝新城政务中心三楼。

2019年泸定县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26名(含11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含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1名);乡镇司法所级别按照州委相关文件执行;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泸定县司法局派出机构7个。具体为:泸定县司法局泸桥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冷碛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烹坝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得妥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岚安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德威司法所。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5.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等装备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及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建设。

9.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元;2021年司法局本年收入为6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元,占97.51%;其他收入15.*元,占2.49%。2021年收入合计为625.*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为625.*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2.*元,占比8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元,占比6.53%;卫生健康支出21.*元,占比3.37%;住房保障支出42.*元,占比6.86%;其他支出17.*元,占比2.80%。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607.*元,与2020年575.*元相比,增加了31.*元,增加了5.52%。增加原因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入有所增加。

2021年度文旅局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607.*元,与2020年687.*元相比,减少了80.*元,下降了11.65%。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将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0%。与2020年687.*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80.*元,下降了11.65%。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将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元,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502.*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1.*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42.*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总体评价

2021年,泸定县司法局根据单位职责范围和年初工作计划,完成了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强协调聚力依法治理、开展政法队*教育整顿工作、依据国家、省“八五”普法规划草拟了泸定县“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进行社区矫正与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宣传等目标任务。

综上所述,司法局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1年度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85.36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

(80分)

预算编制

(30分)

目标制定

10.00

?- ??

10.00

目标实现

10.00

?- ??

10.00

编制准确

10.00

?5.00

5.00

预算执行

(30分)

支出控制

10.00

?2.67

7.33

动态调整

10.00

?3.85

6.15

执行进度

10.00

?- ??

10.00

完成结果

(20分)

预算完成

10.00

?1.12

8.88

违规记录

10.00

?- ??

10.00

绩效结果应用

(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 ??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 ??

4.00

应用反馈

4.00

?- ??

4.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2.00

8.00

合计

100.00

14.64

85.36

(二)预算分析

1.绩效目标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泸定县司法局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同步编制了①人民调解项目;②安置帮教项目;③社区矫正项目;③普法依法治理;④公共法律服务。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2)目标实现

根据司法局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司法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所设定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明确、细致、且量化,项目数量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吻合。

(3)编制准确

2021年年初预算数546.*元,当年预算实际执行数为607.*元。预算追加追减的调整金额为76.*元,当年预算调整率较大。此处扣分5.00分。

????指标分为30.00分,扣除5.00分,此处得分为25.00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存在部分经济科目偏差度较大的情况。此项扣2.67分。

(2)动态调整

根据追减表来源及其执行情况表反应,2021年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根据追减表来源及其分配情况表反应,2021年预算结余注销额6,*。此项扣3.85分。

(3)执行进度

2021年实际执行金额为568.*元,年底清算金额为39.*元,2021年年底清算前实际预算数为*,1-6月实际支出数*,即实际支出进度率59.09%;1-9月实际支出数*,即实际支出进度率80.25%;1-11月实际支出数*,即实际支出进度率94.11%。

指标分为30.00分,扣除6.52分,此处得分为23.48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二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2021年一共有5个项目下达了纳入了2021年预算,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低的情况。此项扣1.12分。

(2)违规记录

经询问,2021年未曾接受各类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1.12分,此处得分为18.88分。

4.?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经在政府信息预 (略) 站查询,泸定县司法局已将绩效自评情况随同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指标分为2.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2.00分。

5.?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针对评价组在对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泸定县司法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出具了整改报告,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了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并向财政部门及时反馈了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8.00分。

6.?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根据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显示,其自评分数与评价组评分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2.00分,此处得分为8.00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年初预算数546.*元,当年预算实际执行数为607.*元。预算追加追减的调整金额为76.*元,调整金额较大。

(二)支出控制不到位

????2021年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经济科目中,存在部分经济科目偏差率较高的情况。

(三)中期调整执行不到位

2021年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根据追减表来源及其分配情况表反应,2021年预算结余注销额6,*,项目中期调整取消执行不到位。

(四)绩效自评评分不准确

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评分不够准确,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存在较大差异。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建议

司法局应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结合往年支出情况,合理编制当年预算。

(二)针对“支出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司法局应严格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以此提高预算执行准确率。

(三)针对“中期调整取消不到位”的建议

文旅局应加强部门预算的监管力度,对于不能及时执行的预算项目和日常开支,年中及时进行指标追减,增强部门预算中期调整的力度。

司法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绩效自评水平。

附件1.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

???????????????????????????????????主评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司法局

???评价项目: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2

(一)机构组成 2

(二)机构职能 3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4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4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5

(一)总体评价 6

(二)预算分析 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9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9

(二)支出控制不到位 10

(三)中期调整执行不到位 10

(四)绩效自评评分不准确 10

五、相关措施建议 10

(一)针对“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建议 10

(二)针对“支出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10

(三)针对“中期调整取消不到位”的建议 10

(四)针对“绩效自评评分不准确”的建议 10

泸定县司法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定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司法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文件要求,结合司法局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泸定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司法局)是泸定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性质:机关,单位负责人:贾安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U;单位所在地:泸定县田坝新城政务中心三楼。

2019年泸定县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26名(含11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含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1名);乡镇司法所级别按照州委相关文件执行;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泸定县司法局派出机构7个。具体为:泸定县司法局泸桥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冷碛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烹坝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得妥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岚安司法所、泸定县司法局德威司法所。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5.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等装备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及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建设。

9.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决算情况

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元;2021年司法局本年收入为6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元,占97.51%;其他收入15.*元,占2.49%。2021年收入合计为625.*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为625.*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2.*元,占比8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元,占比6.53%;卫生健康支出21.*元,占比3.37%;住房保障支出42.*元,占比6.86%;其他支出17.*元,占比2.80%。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607.*元,与2020年575.*元相比,增加了31.*元,增加了5.52%。增加原因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入有所增加。

2021年度文旅局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607.*元,与2020年687.*元相比,减少了80.*元,下降了11.65%。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将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0%。与2020年687.*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80.*元,下降了11.65%。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将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元,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502.*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1.*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42.*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总体评价

2021年,泸定县司法局根据单位职责范围和年初工作计划,完成了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强协调聚力依法治理、开展政法队*教育整顿工作、依据国家、省“八五”普法规划草拟了泸定县“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进行社区矫正与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宣传等目标任务。

综上所述,司法局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基础上,完成了部门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自评质量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1年度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100.00分,得分85.36分。详见下表:

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扣分

得分

部门预算管理

(80分)

预算编制

(30分)

目标制定

10.00

?- ??

10.00

目标实现

10.00

?- ??

10.00

编制准确

10.00

?5.00

5.00

预算执行

(30分)

支出控制

10.00

?2.67

7.33

动态调整

10.00

?3.85

6.15

执行进度

10.00

?- ??

10.00

完成结果

(20分)

预算完成

10.00

?1.12

8.88

违规记录

10.00

?- ??

10.00

绩效结果应用

(10分)

信息公开

(2分)

自评公开

2.00

?- ??

2.00

整改反馈

(8分)

结果整改

4.00

?- ??

4.00

应用反馈

4.00

?- ??

4.00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准确

10.00

?2.00

8.00

合计

100.00

14.64

85.36

(二)预算分析

1.绩效目标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制定、目标实现、编制准确。

(1)目标制定

????泸定县司法局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同步编制了①人民调解项目;②安置帮教项目;③社区矫正项目;③普法依法治理;④公共法律服务。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2)目标实现

根据司法局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司法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所设定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明确、细致、且量化,项目数量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吻合。

(3)编制准确

2021年年初预算数546.*元,当年预算实际执行数为607.*元。预算追加追减的调整金额为76.*元,当年预算调整率较大。此处扣分5.00分。

????指标分为30.00分,扣除5.00分,此处得分为25.00分。

2.预算执行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支出控制、动态调整和执行进度。

(1)支出控制

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存在部分经济科目偏差度较大的情况。此项扣2.67分。

(2)动态调整

根据追减表来源及其执行情况表反应,2021年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根据追减表来源及其分配情况表反应,2021年预算结余注销额6,*。此项扣3.85分。

(3)执行进度

2021年实际执行金额为568.*元,年底清算金额为39.*元,2021年年底清算前实际预算数为*,1-6月实际支出数*,即实际支出进度率59.09%;1-9月实际支出数*,即实际支出进度率80.25%;1-11月实际支出数*,即实际支出进度率94.11%。

指标分为30.00分,扣除6.52分,此处得分为23.48分。

3.?完成结果

二级指标“完成结果”下设二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完成和违规记录。

(1)预算完成

2021年一共有5个项目下达了纳入了2021年预算,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低的情况。此项扣1.12分。

(2)违规记录

经询问,2021年未曾接受各类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1.12分,此处得分为18.88分。

4.?信息公开

二级指标“信息公开”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公开。

经在政府信息预 (略) 站查询,泸定县司法局已将绩效自评情况随同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指标分为2.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2.00分。

5.?整改反馈

二级指标“整改反馈”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结果整改和应用反馈。

针对评价组在对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泸定县司法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出具了整改报告,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了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并向财政部门及时反馈了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此处得分为8.00分。

6.?自评质量

二级指标“自评质量”下设一个三级指标为:自评准确。

根据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显示,其自评分数与评价组评分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2.00分,此处得分为8.00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年初预算数546.*元,当年预算实际执行数为607.*元。预算追加追减的调整金额为76.*元,调整金额较大。

(二)支出控制不到位

????2021年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经济科目中,存在部分经济科目偏差率较高的情况。

(三)中期调整执行不到位

2021年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根据追减表来源及其分配情况表反应,2021年预算结余注销额6,*,项目中期调整取消执行不到位。

(四)绩效自评评分不准确

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评分不够准确,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存在较大差异。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建议

司法局应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结合往年支出情况,合理编制当年预算。

(二)针对“支出控制不到位”的建议

司法局应严格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以此提高预算执行准确率。

(三)针对“中期调整取消不到位”的建议

文旅局应加强部门预算的监管力度,对于不能及时执行的预算项目和日常开支,年中及时进行指标追减,增强部门预算中期调整的力度。

司法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绩效自评水平。

附件1.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泸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

???????????????????????????????????主评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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