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广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广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 (略) 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扩建项目,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电烤箱、房车烤箱、电风扇的生产,年产电烤箱*台、房车烤箱*台、电风扇*台。
建设单位拟投资*元进行扩建,扩建内容:①扩大电烤箱产品产量,新增两种产品(房车烤箱、电风扇),并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及原料;②对原有厂房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后闲置的厂房外租;③取消原有抛光工序,将原有外发清洗喷涂工序改成厂内自行处理,扩建后新增覆膜、清洗、喷粉前处理、烘水、喷粉、固化、丝印、烘干及清洁等生产工艺及配套设备。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电烤箱、房车烤箱、电风扇生产,生产工艺主要有开料、部分覆膜、冲压、机加工、部分打磨、焊接、前处理(脱脂、清洗、陶化、烘干)、烘水、喷粉、固化、清洗(脱脂、清洗)、丝印、烘干、清洁、投料、拌料、注塑、装配、检验等。注塑边角料、残次品破碎后回用生产,项目无制版、晒版工序,印 (略) 版用开油水清洁。
1)固化炉、烘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管道收集有组织排放(G2、G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值,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2)固化工序废气(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管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4)。非*烷总烃、TVOC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注塑工序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四氢呋喃、苯*烯、1,3-*二烯、*烯腈、*苯、*苯、氨、二氯*烷、氯苯类、酚类)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FQ-*)。非*烷总烃、四氢呋喃、苯*烯、1,3-*二烯、*烯腈、*苯、*苯、氨、二氯*烷、氯苯类、酚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印刷、清洁工序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烘干工序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管道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一起有组织排放(G5)。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丝网印刷,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5)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设备自带收集系统收集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水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6)喷粉工序废气(颗粒物)经自动喷粉房密闭收集、手动喷粉柜收集,自动喷粉房1、2、3废气经大旋风式除尘+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手动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7)焊接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8)食堂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9)项目涉及VOC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10)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者,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苯*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坦 (略) 处理。
清洗工序纯水制备浓水回用冲厕。
生产废水(1441.64吨/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项目东南、西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机加工边角料(不锈钢板、镀锌板和镀铝板工件)、工件打磨粉尘、一般原料废包装物(塑料包装袋、环氧树脂粉末包装袋、清洗干净的脱脂剂及陶化剂废包装桶)、废RO反渗透膜、废布袋、废环氧树脂粉末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乳化液、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物(液压油、切削液、机油、乳化液)、沾染其他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水性丝印油墨、开油水)、含油废抹布(含液压油、乳化液、机油、切削液、开油水和水性丝印油墨)、废网版、含油金属碎屑(含液压油、切削液、机油、乳化液)、生产废液(脱脂废液、陶化废液)、废旧电子元器件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 (略) 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扩建项目,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电烤箱、房车烤箱、电风扇的生产,年产电烤箱*台、房车烤箱*台、电风扇*台。
建设单位拟投资*元进行扩建,扩建内容:①扩大电烤箱产品产量,新增两种产品(房车烤箱、电风扇),并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及原料;②对原有厂房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后闲置的厂房外租;③取消原有抛光工序,将原有外发清洗喷涂工序改成厂内自行处理,扩建后新增覆膜、清洗、喷粉前处理、烘水、喷粉、固化、丝印、烘干及清洁等生产工艺及配套设备。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电烤箱、房车烤箱、电风扇生产,生产工艺主要有开料、部分覆膜、冲压、机加工、部分打磨、焊接、前处理(脱脂、清洗、陶化、烘干)、烘水、喷粉、固化、清洗(脱脂、清洗)、丝印、烘干、清洁、投料、拌料、注塑、装配、检验等。注塑边角料、残次品破碎后回用生产,项目无制版、晒版工序,印 (略) 版用开油水清洁。
1)固化炉、烘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管道收集有组织排放(G2、G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值,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2)固化工序废气(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管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4)。非*烷总烃、TVOC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注塑工序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四氢呋喃、苯*烯、1,3-*二烯、*烯腈、*苯、*苯、氨、二氯*烷、氯苯类、酚类)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FQ-*)。非*烷总烃、四氢呋喃、苯*烯、1,3-*二烯、*烯腈、*苯、*苯、氨、二氯*烷、氯苯类、酚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印刷、清洁工序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烘干工序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管道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一起有组织排放(G5)。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丝网印刷,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5)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设备自带收集系统收集经自带布袋除尘处理/水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6)喷粉工序废气(颗粒物)经自动喷粉房密闭收集、手动喷粉柜收集,自动喷粉房1、2、3废气经大旋风式除尘+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手动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7)焊接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8)食堂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9)项目涉及VOC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10)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者,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苯*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坦 (略) 处理。
清洗工序纯水制备浓水回用冲厕。
生产废水(1441.64吨/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项目东南、西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机加工边角料(不锈钢板、镀锌板和镀铝板工件)、工件打磨粉尘、一般原料废包装物(塑料包装袋、环氧树脂粉末包装袋、清洗干净的脱脂剂及陶化剂废包装桶)、废RO反渗透膜、废布袋、废环氧树脂粉末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乳化液、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物(液压油、切削液、机油、乳化液)、沾染其他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水性丝印油墨、开油水)、含油废抹布(含液压油、乳化液、机油、切削液、开油水和水性丝印油墨)、废网版、含油金属碎屑(含液压油、切削液、机油、乳化液)、生产废液(脱脂废液、陶化废液)、废旧电子元器件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