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山西宁武大运 (略) 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宁武县山西宁武大运 (略) 工业场地东400m | 山西宁武大运 (略) | 山西大地晋新环 (略) | 山西宁武大运 (略) 矿井是由原宁武县大运华盛煤矿庄旺井田(整合保留矿井)、原山西 (略) (汾河流域异地关闭矿井)及部分新增资源重组整合而成,重组整合后企业名称为山西宁武大运 (略) 。2015年8月7日,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5〕805号对《山西宁武大运 (略) 矿井1.5Mt/a增层配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21年5月11日,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21〕20号对《山西宁武大运 (略) 新建副斜井及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本项目主要工程有:在距离现有场地东南向约400m 新建副斜井工业场地;新建1个副斜井,选用DLZ130F-8/200型柴油机单轨吊4台(2台使用,2台备用),担负矿井辅助运输任务,配套新建空气加热室、机修车间、器材库和消防材料库;将现有副斜井改造为进风、行人斜井,新建副井兼做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拆除现有提升机,布置一部RJKY55型煤矿可摘挂架空乘人装置。本次技术改造工程利用现有的主体、辅助、储运、公用以及环保工程基本维持现状,现有井田面积、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开采煤层均不发生变化。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措施;运营期柴油机单轨吊车定期维护、检修,严格按照要求 (略) 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并公开,并按规定申领环保标牌,确保其所排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修改单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废水沉淀池,井筒开挖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井筒渗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不得外排;运营期新建副斜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全部 (略) 洒水抑尘、黄泥灌浆以及绿化洒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机修设备置于室内,室内墙壁贴吸声材料,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吸声、隔声。在副斜井场地四周、高噪声车间周围、道路两侧种植有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起到阻止噪声传播的作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施工期新建副斜井工业场地施工产生的煤矸石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填埋至现有矸石场;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5、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工业场地、 (略) ,必须做好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6、重视采矿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监测计划,加强对矿田内及周围水井的水位和水质监测。在煤层开釆时,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崛、先治后采”的原则,切实防范由于煤炭开采引起地下水流失从而带来的地表生态环境风险。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首次 (略) 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 (略) 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2日;报纸公示2021年7月30日和8月3日,2021年7月30日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山西宁武大运 (略) 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宁武县山西宁武大运 (略) 工业场地东400m | 山西宁武大运 (略) | 山西大地晋新环 (略) | 山西宁武大运 (略) 矿井是由原宁武县大运华盛煤矿庄旺井田(整合保留矿井)、原山西 (略) (汾河流域异地关闭矿井)及部分新增资源重组整合而成,重组整合后企业名称为山西宁武大运 (略) 。2015年8月7日,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5〕805号对《山西宁武大运 (略) 矿井1.5Mt/a增层配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21年5月11日,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批发〔2021〕20号对《山西宁武大运 (略) 新建副斜井及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本项目主要工程有:在距离现有场地东南向约400m 新建副斜井工业场地;新建1个副斜井,选用DLZ130F-8/200型柴油机单轨吊4台(2台使用,2台备用),担负矿井辅助运输任务,配套新建空气加热室、机修车间、器材库和消防材料库;将现有副斜井改造为进风、行人斜井,新建副井兼做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拆除现有提升机,布置一部RJKY55型煤矿可摘挂架空乘人装置。本次技术改造工程利用现有的主体、辅助、储运、公用以及环保工程基本维持现状,现有井田面积、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开采煤层均不发生变化。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措施;运营期柴油机单轨吊车定期维护、检修,严格按照要求 (略) 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并公开,并按规定申领环保标牌,确保其所排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14)修改单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废水沉淀池,井筒开挖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井筒渗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不得外排;运营期新建副斜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全部 (略) 洒水抑尘、黄泥灌浆以及绿化洒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机修设备置于室内,室内墙壁贴吸声材料,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吸声、隔声。在副斜井场地四周、高噪声车间周围、道路两侧种植有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起到阻止噪声传播的作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施工期新建副斜井工业场地施工产生的煤矸石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填埋至现有矸石场;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5、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工业场地、 (略) ,必须做好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6、重视采矿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监测计划,加强对矿田内及周围水井的水位和水质监测。在煤层开釆时,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崛、先治后采”的原则,切实防范由于煤炭开采引起地下水流失从而带来的地表生态环境风险。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首次 (略) 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 (略) 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2日;报纸公示2021年7月30日和8月3日,2021年7月30日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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