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慕生活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慕生活智能电器综合体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慕生活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慕生活智能电器综合体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28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0月31日- 2022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传真):0562-*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慕生活智能电器综合体产业园项目 | 铜陵狮子山高 (略) 以南、恒瑞电器以东、狮达防火门以北地块 | 慕 (略) | 安徽 (略) | 拟建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 (略) 以南、恒瑞电器以东、狮达防火门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31m2,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2#、3#标准化厂房、研发综合楼及配套公辅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m2,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建设1条智能小家电(智能马桶)生产线、2条空气能热泵外机组装生产线、1条太阳能集热器生产线、1条搪瓷水箱生产线,建成年产智能小家电*台、空气能热泵*台及太阳能集热系统*套的生产能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作业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施工场界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砂石渣土等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施工废水、扬尘、固废等污染环境。《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不得开工建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重复利用”的原则建设 (略) 。试漏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废水等必须纳 (略)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均必须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纳管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搪瓷水箱生产线:下料切割废气、焊接烟尘等经收集,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砂、除灰粉尘,投料粉尘等经收集,分别设置滤筒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技术)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发泡工序等有机废气必须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太阳能集热器(集热平板)生产线、空气能热泵外机组装生产线:焊接烟尘等必须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智能小家电(智能马桶)生产线:注塑工序等有机废气必须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破碎粉尘等经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颗粒物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发泡、注塑工序等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对应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 4.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资源化再利用;废矿物油(含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6.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7.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量≤0.15吨/年;VOCs排放量≤0.077吨/年。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28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0月31日- 2022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传真):0562-*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慕生活智能电器综合体产业园项目 | 铜陵狮子山高 (略) 以南、恒瑞电器以东、狮达防火门以北地块 | 慕 (略) | 安徽 (略) | 拟建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 (略) 以南、恒瑞电器以东、狮达防火门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31m2,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2#、3#标准化厂房、研发综合楼及配套公辅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m2,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建设1条智能小家电(智能马桶)生产线、2条空气能热泵外机组装生产线、1条太阳能集热器生产线、1条搪瓷水箱生产线,建成年产智能小家电*台、空气能热泵*台及太阳能集热系统*套的生产能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作业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施工场界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砂石渣土等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施工废水、扬尘、固废等污染环境。《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不得开工建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重复利用”的原则建设 (略) 。试漏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废水等必须纳 (略)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均必须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纳管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搪瓷水箱生产线:下料切割废气、焊接烟尘等经收集,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砂、除灰粉尘,投料粉尘等经收集,分别设置滤筒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技术)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发泡工序等有机废气必须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太阳能集热器(集热平板)生产线、空气能热泵外机组装生产线:焊接烟尘等必须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智能小家电(智能马桶)生产线:注塑工序等有机废气必须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破碎粉尘等经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颗粒物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发泡、注塑工序等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对应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 4.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资源化再利用;废矿物油(含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6.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7.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排放量≤0.15吨/年;VOCs排放量≤0.077吨/年。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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