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迁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迁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阜安街道办 (略) 278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鑫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潍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阜安街道办 (略) 278号。项目东侧和北侧均为青岛 (略) ;南 (略) 为青 (略) ;西侧为青 (略)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打包机1台、装载机1台、叉车2台、抓机1台、清洗线(含上料机、清洗设备、破碎机、甩干机等)1套。项目主要对周边塑料制品企业产生的废塑料进行收集、转运、分拣、清洗、破碎、包装处理,处理规模为*吨/年;对金属制品企业产生的非金属、橡胶企业产生的废橡胶、汽车维修业产生的废轮胎和废旧汽车维修零配件、服装厂产生的布头和下脚料、蔬菜加工厂产生的泥土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转运、分类、打包处理,处理规模为*吨/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卸料、打包、分拣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移动粉尘净化装置和洒水抑尘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m3/d,处理工艺:初沉+调节+A/O+絮凝沉淀)处理后部分(约*m3/a)回用,部分(约*m3/a)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进入青岛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昼/夜≤65/55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牌。(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阜安街道办 (略) 278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鑫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潍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阜安街道办 (略) 278号。项目东侧和北侧均为青岛 (略) ;南 (略) 为青 (略) ;西侧为青 (略)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打包机1台、装载机1台、叉车2台、抓机1台、清洗线(含上料机、清洗设备、破碎机、甩干机等)1套。项目主要对周边塑料制品企业产生的废塑料进行收集、转运、分拣、清洗、破碎、包装处理,处理规模为*吨/年;对金属制品企业产生的非金属、橡胶企业产生的废橡胶、汽车维修业产生的废轮胎和废旧汽车维修零配件、服装厂产生的布头和下脚料、蔬菜加工厂产生的泥土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转运、分类、打包处理,处理规模为*吨/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卸料、打包、分拣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移动粉尘净化装置和洒水抑尘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m3/d,处理工艺:初沉+调节+A/O+絮凝沉淀)处理后部分(约*m3/a)回用,部分(约*m3/a)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进入青岛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昼/夜≤65/55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牌。(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