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2-08-0114:33
2022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2-08-0114:3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 (略) 年产*片高阶封装基板项目 | (略) 苏 (略) 与苏华街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 浙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89.05亩,购置前处理线、真空压膜机、激光钻孔机、除胶线、清孔底线、化学沉铜线、图形前处理线、贴膜机、曝光机、图形显影线、电镀线、快速刻蚀线、AOI、滚涂机、阻焊贴膜机、化学沉锡线、成型后清洗线、植锡球机、切割机、清洗机、电测机、最终清洗线、Tray清洗线、真空包装机、天然气锅炉、燃气导热油炉等生产设备,使用双面覆铜板、化学绝缘膜、除油剂、微蚀剂、膨胀剂、补充剂、还原调节剂、预浸液、活化剂、还原剂、化学沉铜药剂、干膜、蚀刻液、防焊油墨、固化剂、化学沉锡药水、后浸剂、锡球、助焊剂、助焊清洗剂、*醇、异*醇、氢氧化钠、硫酸、双氧水、硫酸钠、盐酸、过硫酸钠、天然气等原辅材料,实施年产*片倒装封装基板。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生活区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2、废气:①钻孔、切割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②电镀线、化学沉铜线、沉锡线等工艺酸性废气经2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③ 真空压合前处理、除胶线、清孔底线、图形前处理线、脱膜线、快速蚀刻线等工艺酸性废气经2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④有机废气经2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⑤碱性废气经4套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⑥中央供液区酸性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⑦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1套酸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⑧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后高空排放;⑨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先进的设备;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废:废干膜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芯、粉尘粉末、废封装基板、废封装基板边角料、废油墨渣、废油墨桶、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有机溶液、膨松废液、沉铜废液、镀铜废液、微蚀废液、沉锡废液、含钯废液、酸性蚀刻废液、化学品桶、废助焊剂、废机油、废手套及抹布、废UV灯管、废导热油、除尘废滤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纸皮、双胶纸、垫板等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统一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 (略) 年产*片高阶封装基板项目 | (略) 苏 (略) 与苏华街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 浙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89.05亩,购置前处理线、真空压膜机、激光钻孔机、除胶线、清孔底线、化学沉铜线、图形前处理线、贴膜机、曝光机、图形显影线、电镀线、快速刻蚀线、AOI、滚涂机、阻焊贴膜机、化学沉锡线、成型后清洗线、植锡球机、切割机、清洗机、电测机、最终清洗线、Tray清洗线、真空包装机、天然气锅炉、燃气导热油炉等生产设备,使用双面覆铜板、化学绝缘膜、除油剂、微蚀剂、膨胀剂、补充剂、还原调节剂、预浸液、活化剂、还原剂、化学沉铜药剂、干膜、蚀刻液、防焊油墨、固化剂、化学沉锡药水、后浸剂、锡球、助焊剂、助焊清洗剂、*醇、异*醇、氢氧化钠、硫酸、双氧水、硫酸钠、盐酸、过硫酸钠、天然气等原辅材料,实施年产*片倒装封装基板。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生活区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2、废气:①钻孔、切割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②电镀线、化学沉铜线、沉锡线等工艺酸性废气经2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③ 真空压合前处理、除胶线、清孔底线、图形前处理线、脱膜线、快速蚀刻线等工艺酸性废气经2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④有机废气经2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⑤碱性废气经4套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⑥中央供液区酸性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⑦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1套酸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⑧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后高空排放;⑨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先进的设备;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废:废干膜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芯、粉尘粉末、废封装基板、废封装基板边角料、废油墨渣、废油墨桶、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有机溶液、膨松废液、沉铜废液、镀铜废液、微蚀废液、沉锡废液、含钯废液、酸性蚀刻废液、化学品桶、废助焊剂、废机油、废手套及抹布、废UV灯管、废导热油、除尘废滤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纸皮、双胶纸、垫板等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统一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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