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 (略) 年产*台玩具飞行器生产项目 | (略) 金华开 (略) 500号 | 金 (略) | (略) 场需求,企业总投资*元, (略) (略) 的2#厂房一栋,4#厂房二楼及6#厂房的一楼作为生产用房,外购塑料粒子、电路板、芯片、线材、开关等原材料,采用注塑、SMT贴片、组装等生产工艺,购置混料机、注塑机、全自动印刷机、贴片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台玩具飞行器的生产规模。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1、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拌料粉尘和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企业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再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取减振措施,设隔音间控制,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 4、固废:一般废包装物、焊渣、金属碎屑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火花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2 | 伊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年产*辆电动代步车及轮椅车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略) 金华开 (略) 以南、经一街以东 | 伊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投资 (略) 搬迁至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 (略) 以南、经一街以北地块,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辆电动代步车及轮椅车智能制造基地的生产规模。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纳管入秋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①研磨粉尘和焊接烟尘分别经湿式喷淋装置和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处理)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⑤喷塑废气经滤芯喷塑粉尘回收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⑥涂装废气经水帘装置除漆雾处理收集后,与烘干废气一同经“喷淋塔+初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⑦清洗酸雾经二级酸雾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 (略) 年产*台玩具飞行器生产项目 | (略) 金华开 (略) 500号 | 金 (略) | (略) 场需求,企业总投资*元, (略) (略) 的2#厂房一栋,4#厂房二楼及6#厂房的一楼作为生产用房,外购塑料粒子、电路板、芯片、线材、开关等原材料,采用注塑、SMT贴片、组装等生产工艺,购置混料机、注塑机、全自动印刷机、贴片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台玩具飞行器的生产规模。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1、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拌料粉尘和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企业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再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取减振措施,设隔音间控制,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 4、固废:一般废包装物、焊渣、金属碎屑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火花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2 | 伊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年产*辆电动代步车及轮椅车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略) 金华开 (略) 以南、经一街以东 | 伊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投资 (略) 搬迁至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 (略) 以南、经一街以北地块,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辆电动代步车及轮椅车智能制造基地的生产规模。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纳管入秋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①研磨粉尘和焊接烟尘分别经湿式喷淋装置和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热处理)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⑤喷塑废气经滤芯喷塑粉尘回收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⑥涂装废气经水帘装置除漆雾处理收集后,与烘干废气一同经“喷淋塔+初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⑦清洗酸雾经二级酸雾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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