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东莞市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2年10月,我镇 (略) 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进行调整,现已完成规划调整的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南部, (略) ,南至 (略) , (略) ,面积1.87公顷;调整影响范围即整个街坊(I03-I09),面积15.93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一般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将原控规I09-01地块由商业金融用地(C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开发强度及其他指标调整。根据《 (略) 密度分区管理技术标准(试行)》,确定I09-01((R2))地块容积率为2.7,同时按规定确定建筑限高为80m、建筑密度不高于22%、绿地率不低于35%;同时修正其他街坊内控制指标。
(三)道路宽度及断面调整。将西经十一 (略) 宽度由12m按现状落实为15m,同时将街 (略) 道路的断面落实非机动车道。
(四)技术修正。1. 由于将西经十一 (略) 宽度 (略) 按现状落实为15m,故对I03-01、I04-01地块边界进行修正。2. 对街坊内 (略) 的“建 (略) 的最小距离”由2m调整为3m;补充I09-01地块退让东 (略) 中线70m内容。3. 本次根据现状最新地形修 (略) 标高。4. 补充新的地形图,增加现状110k (略) 及规划的燃气管道。
(五)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1. (略) 规划实施控制要点、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要求;2. (略) 设计管控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
四、 (略) 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http://**.cn)。
(二)现场展示。: (略) 企石 (略) 18号镇自然资源分局二楼大厅。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与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63.com(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企石镇自然资源分局四楼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企石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企石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企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XX10月31XX日
公示内容:
2022年10月,我镇 (略) 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进行调整,现已完成规划调整的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南部, (略) ,南至 (略) , (略) ,面积1.87公顷;调整影响范围即整个街坊(I03-I09),面积15.93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一般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将原控规I09-01地块由商业金融用地(C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开发强度及其他指标调整。根据《 (略) 密度分区管理技术标准(试行)》,确定I09-01((R2))地块容积率为2.7,同时按规定确定建筑限高为80m、建筑密度不高于22%、绿地率不低于35%;同时修正其他街坊内控制指标。
(三)道路宽度及断面调整。将西经十一 (略) 宽度由12m按现状落实为15m,同时将街 (略) 道路的断面落实非机动车道。
(四)技术修正。1. 由于将西经十一 (略) 宽度 (略) 按现状落实为15m,故对I03-01、I04-01地块边界进行修正。2. 对街坊内 (略) 的“建 (略) 的最小距离”由2m调整为3m;补充I09-01地块退让东 (略) 中线70m内容。3. 本次根据现状最新地形修 (略) 标高。4. 补充新的地形图,增加现状110k (略) 及规划的燃气管道。
(五)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1. (略) 规划实施控制要点、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要求;2. (略) 设计管控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
四、 (略) 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http://**.cn)。
(二)现场展示。: (略) 企石 (略) 18号镇自然资源分局二楼大厅。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与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63.com(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企石镇自然资源分局四楼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企石镇旧城及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3-I09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企石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企石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企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XX10月31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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