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经纬置业有限公司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淄博经纬置业有限公司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标题: | 关于 (略) 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索引号: | *MB*D/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27 08:28:4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川行审农发〔2022〕67号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 (略) 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査,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35%。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项目水土保持保护管理工作。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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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行审农发〔2022〕67号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 (略) 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査,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35%。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项目水土保持保护管理工作。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标题: | 关于 (略) 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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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10-27 08:28:4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川行审农发〔2022〕67号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 (略) 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査,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35%。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项目水土保持保护管理工作。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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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 (略) 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双杨镇十里铺村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北城幸福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査,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35%。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项目水土保持保护管理工作。
四、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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