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医护产品研发、留置针自动化生产技改项目竣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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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医护产品研发、留置针自动化生产技改项目竣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林华 (略) 医护产品研发、留置针自动化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林华 (略)
项目地址:苏州工业 (略) 3号
联系人:乔华
电话:*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林华医疗-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9f7408d42bc3f2107e2f46da2be211b2.pdf(262.88 KB)
林华医疗-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文件类型: .pdf1817e7cf5de5a9afcedc732e7457cd52.pdf(2.01 MB)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林华 (略) 医护产品研发、留置针自动化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林华 (略)
项目地址:苏州工业 (略) 3号
联系人:乔华
电话:*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林华医疗-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9f7408d42bc3f2107e2f46da2be211b2.pdf(262.88 KB)
林华医疗-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文件类型: .pdf1817e7cf5de5a9afcedc732e7457cd52.pdf(2.0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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