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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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发改社会﹝2022﹞68号

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 (略)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红色文化建设设施,弘扬革命历史事迹,更好的传承灵山县革命文化遗产,同意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山 (略) 入口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革命历史展览馆,总建筑面积为2767.78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111个,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普通生态停车位26个(预留充电设施生态停车位4个),残疾人车位2个,大巴车车位2×2.5=5个。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主体结构;二期主要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进行基础装修工程、安装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能;三期为室外广场、 (略) 、主要配套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请根据招标法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86.*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88.*元,工程其他费用146.*元,基本预备费5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

  六、我局于2021年9月18日《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无效。

  七、根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2号)文件关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简化为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等相关规定,本批复可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表

  2.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 )

  (县发展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县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邮编:*)

灵发改社会﹝2022﹞68号

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 (略)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红色文化建设设施,弘扬革命历史事迹,更好的传承灵山县革命文化遗产,同意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山 (略) 入口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革命历史展览馆,总建筑面积为2767.78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111个,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普通生态停车位26个(预留充电设施生态停车位4个),残疾人车位2个,大巴车车位2×2.5=5个。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主体结构;二期主要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进行基础装修工程、安装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能;三期为室外广场、 (略) 、主要配套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请根据招标法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86.*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88.*元,工程其他费用146.*元,基本预备费5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

  六、我局于2021年9月18日《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无效。

  七、根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2号)文件关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简化为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等相关规定,本批复可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表

  2.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 )

  (县发展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县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邮编:*)

灵发改社会﹝2022﹞68号

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 (略)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红色文化建设设施,弘扬革命历史事迹,更好的传承灵山县革命文化遗产,同意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山 (略) 入口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革命历史展览馆,总建筑面积为2767.78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111个,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普通生态停车位26个(预留充电设施生态停车位4个),残疾人车位2个,大巴车车位2×2.5=5个。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主体结构;二期主要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进行基础装修工程、安装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能;三期为室外广场、 (略) 、主要配套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请根据招标法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86.*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88.*元,工程其他费用146.*元,基本预备费5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

  六、我局于2021年9月18日《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无效。

  七、根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2号)文件关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简化为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等相关规定,本批复可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表

  2.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 )

  (县发展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县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邮编:*)

灵发改社会﹝2022﹞68号

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 (略)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红色文化建设设施,弘扬革命历史事迹,更好的传承灵山县革命文化遗产,同意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山 (略) 入口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革命历史展览馆,总建筑面积为2767.78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111个,机动车停车位33个,其中普通生态停车位26个(预留充电设施生态停车位4个),残疾人车位2个,大巴车车位2×2.5=5个。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主体结构;二期主要对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进行基础装修工程、安装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能;三期为室外广场、 (略) 、主要配套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请根据招标法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86.*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88.*元,工程其他费用146.*元,基本预备费5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

  六、我局于2021年9月18日《关于灵山县革命历史展览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无效。

  七、根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2号)文件关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简化为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等相关规定,本批复可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1.项目招标事项表

  2.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市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 )

  (县发展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县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收信地址: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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