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南平市鑫众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鑫众信钢结构加工、集成装吊板生产项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庐峰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朱子实验学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南平市鑫众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鑫众信钢结构加工、集成装吊板生产项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庐峰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朱子实验学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7日我局对3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9-*  0599-*

传  真:0599-*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件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鑫众 (略) 鑫众信钢结构加工、集成装吊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环保审函〔2022〕82号

2022年10月27日

2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庐峰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保审函〔2022〕83号

2022年10月27日

3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朱子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保审函〔2022〕84号

2022年10月2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7日我局对3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9-*  0599-*

传  真:0599-*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件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鑫众 (略) 鑫众信钢结构加工、集成装吊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环保审函〔2022〕82号

2022年10月27日

2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庐峰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保审函〔2022〕83号

2022年10月27日

3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朱子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保审函〔2022〕84号

2022年10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