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0-3111:52:17
2022年10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0-3111:52: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昆山 (略) 电子机械设备及五金零组件制造项目 | (略) (略) 镇339省道518号4号厂房 | 昆山 (略) | (略) | 昆山 (略) 拟 (略) 周市镇339省道518号,租赁龙成纸业(苏州)有限公司的4#厂房,总投资1018.*元,年生产环境测试机1000台、工模具1000个、电脑通信设备外壳*个、五金零组件1000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发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72-2015)表5、表9标准;裁切、焊接、打磨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瀚讯 (略) 汽车连接器生产项目 | (略) 镇 (略) 111号 | 昆山瀚讯 (略) | 苏 (略) (略) | 利用自有厂房,房屋建筑面积2630.04平方,拟购置注塑机、冰水机、干燥箱等注塑设备约8台,投产后预计年产汽车连接器*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江苏普 (略) 传感器 (略) 板 (略) 封装载板(mSAP)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千 (略) 322号 | 江苏普 (略) | 苏州绿 (略) | (略) 场需要,普诺威拟投资*万元升级转型,新增去悬铜线、VCP电镀线、ATO化学厚铜线等主要设备,对现有的传感器 (略) 板 (略) 封装载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提升改造,该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增加生产mSAP封装基板*平方米。 | 1.该项目含镍废水*t/a与含镍含氰废水*t/a经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低浓度废水*t/a经厂内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过滤超滤+二级RO)处理,回用水*t/a回用于生产线清洗工艺,其余*t/a废水与经各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t/a、酸性/有机废水*t/a、络合废水2700t/a、其他废水900t/a等(共*t/a)一并进入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混凝沉淀+砂滤+UF过滤超滤+终端RO回收处理,其中*t/a进一步回用,剩余*t/a (略) 千灯 (略)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接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总镍、总银车间排放口、总氰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3标准,总锡参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醛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尾水经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吴淞江。生活污水 (略) 千灯 (略) ,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B厂房钻孔、开料、成型、铣边废气经1套新增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依托原有25米高排气筒FQ-Q-*排放;B厂房电镀软金线+化镍金+化学镍钯金线含氰废气、B厂房三楼蚀刻+酸洗前处理酸性废气、B厂房二楼及C厂房电镀+化学沉铜+前处理+减铜酸性废气分别经3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原有3根25米高排气筒FQ-Q-*、FQ-Q-*、FQ-Q-*排放;B厂房及C厂房化学镍钯金碱性废气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原有25米高排气筒FQ-Q-*排放。B厂房新增镭射钻孔废气经1套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FQ-Q-*排放;A厂房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FQ-Q-*排放;A厂房Plasma除胶含氟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FQ-Q-*排放;A厂房防焊、印刷、擦拭、烘烤等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FQ-Q-*排放。 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浓度、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5、表6标准,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速率及*醛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氨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表2标准。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醛、颗粒物、氟化物、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昆山 (略) 电子机械设备及五金零组件制造项目 | (略) (略) 镇339省道518号4号厂房 | 昆山 (略) | (略) | 昆山 (略) 拟 (略) 周市镇339省道518号,租赁龙成纸业(苏州)有限公司的4#厂房,总投资1018.*元,年生产环境测试机1000台、工模具1000个、电脑通信设备外壳*个、五金零组件1000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发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72-2015)表5、表9标准;裁切、焊接、打磨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瀚讯 (略) 汽车连接器生产项目 | (略) 镇 (略) 111号 | 昆山瀚讯 (略) | 苏 (略) (略) | 利用自有厂房,房屋建筑面积2630.04平方,拟购置注塑机、冰水机、干燥箱等注塑设备约8台,投产后预计年产汽车连接器*件。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江苏普 (略) 传感器 (略) 板 (略) 封装载板(mSAP)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千 (略) 322号 | 江苏普 (略) | 苏州绿 (略) | (略) 场需要,普诺威拟投资*万元升级转型,新增去悬铜线、VCP电镀线、ATO化学厚铜线等主要设备,对现有的传感器 (略) 板 (略) 封装载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提升改造,该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增加生产mSAP封装基板*平方米。 | 1.该项目含镍废水*t/a与含镍含氰废水*t/a经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低浓度废水*t/a经厂内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过滤超滤+二级RO)处理,回用水*t/a回用于生产线清洗工艺,其余*t/a废水与经各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t/a、酸性/有机废水*t/a、络合废水2700t/a、其他废水900t/a等(共*t/a)一并进入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混凝沉淀+砂滤+UF过滤超滤+终端RO回收处理,其中*t/a进一步回用,剩余*t/a (略) 千灯 (略)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接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总镍、总银车间排放口、总氰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3标准,总锡参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醛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尾水经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吴淞江。生活污水 (略) 千灯 (略) , (略) 千灯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B厂房钻孔、开料、成型、铣边废气经1套新增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依托原有25米高排气筒FQ-Q-*排放;B厂房电镀软金线+化镍金+化学镍钯金线含氰废气、B厂房三楼蚀刻+酸洗前处理酸性废气、B厂房二楼及C厂房电镀+化学沉铜+前处理+减铜酸性废气分别经3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原有3根25米高排气筒FQ-Q-*、FQ-Q-*、FQ-Q-*排放;B厂房及C厂房化学镍钯金碱性废气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原有25米高排气筒FQ-Q-*排放。B厂房新增镭射钻孔废气经1套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FQ-Q-*排放;A厂房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FQ-Q-*排放;A厂房Plasma除胶含氟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FQ-Q-*排放;A厂房防焊、印刷、擦拭、烘烤等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FQ-Q-*排放。 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浓度、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5、表6标准,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放速率及*醛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氨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表2标准。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醛、颗粒物、氟化物、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