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球团工序燃料拟调整论证报告》专家意见
关于《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球团工序燃料拟调整论证报告》专家意见
“武钢集团 (略)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配套建设*吨/年(带式焙烧机 336m2)球团生产线一条,原设计及环评中球团焙烧工艺燃料采用“外购天然气+自产转炉煤气”,配套建设静电除尘+CFB脱硫+SCR脱硝烟气多污染物综合治理配套设施,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要求建设,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2020年6月决定在昆钢新区(与搬迁项目同一选址)新建*吨焦化项目,并于2021年5月取得了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焦化项目实施后,业主本着提升环保搬迁项目的绿色低碳水平,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副产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及碳排放水平,同时减少外购能源降低能源成本,拟将球团焙烧工序燃料结构由“天然气+转炉煤气”调整为“焦炉煤气+高炉煤气”。
经过专家组评审,认为*吨/年球团生产线后续使用配套建设的200万吨焦化项目产生的焦炉煤气在原批复用于发电后的余量,将球团工序燃料由原设计的“天然气+转炉煤气” 调整为“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对照《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分析,此次燃料结构调整不属于钢铁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有利于减少化石类燃料的使用和碳排放,提高焦炉煤气的热能利用效率。
“武钢集团 (略)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配套建设*吨/年(带式焙烧机 336m2)球团生产线一条,原设计及环评中球团焙烧工艺燃料采用“外购天然气+自产转炉煤气”,配套建设静电除尘+CFB脱硫+SCR脱硝烟气多污染物综合治理配套设施,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要求建设,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2020年6月决定在昆钢新区(与搬迁项目同一选址)新建*吨焦化项目,并于2021年5月取得了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焦化项目实施后,业主本着提升环保搬迁项目的绿色低碳水平,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副产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及碳排放水平,同时减少外购能源降低能源成本,拟将球团焙烧工序燃料结构由“天然气+转炉煤气”调整为“焦炉煤气+高炉煤气”。
经过专家组评审,认为*吨/年球团生产线后续使用配套建设的200万吨焦化项目产生的焦炉煤气在原批复用于发电后的余量,将球团工序燃料由原设计的“天然气+转炉煤气” 调整为“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对照《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分析,此次燃料结构调整不属于钢铁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有利于减少化石类燃料的使用和碳排放,提高焦炉煤气的热能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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