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社会热点】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第三款的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天 (略) 的2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立宇联系电话:0550-*
附: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 ||||||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设备名称 | 设备注册代码 | 出厂编号 | 制造单位 | 使用证编号 |
1 | 天 (略) | 低温液体储罐 | ** | 11YLX* | 张家港中集圣 (略) | 容2LC皖M2437 |
2 | 天 (略) | 低温液体储罐 | ** | 11YLX* | 张家港中集圣 (略) | 容2LC皖M243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第三款的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天 (略) 的2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立宇联系电话:0550-*
附: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 ||||||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设备名称 | 设备注册代码 | 出厂编号 | 制造单位 | 使用证编号 |
1 | 天 (略) | 低温液体储罐 | ** | 11YLX* | 张家港中集圣 (略) | 容2LC皖M2437 |
2 | 天 (略) | 低温液体储罐 | ** | 11YLX* | 张家港中集圣 (略) | 容2LC皖M2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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