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天朝家具有限公司厂区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佛山市天朝家具有限公司厂区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757号
关于佛山市天朝家具有限公司厂区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略) (略) 申请对其厂区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厂区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 (略) 以东、 (略) 以南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略) 厂区
修改原因:*方原因。修改内容:
(一)综合楼二(二期)
1.综合楼的宽度由 11 米改为 12.6 米。
基底面积:由511.88平方米改为584.96 平方米。
计容面积:由2499.74平方米改为2862.80平方米。
建筑面积:由2521.26平方米改为2888.35平方米。
不计容面积:由21.52平方米改为25.55平方米。
(二)车间一(二期)
1.地下水池修改
建筑面积:由*.57平方米改为*.15平方米。
不计容面积:由638.57平方米改为635.15平方米。
(三)总平
1.综合楼二向左移动至离红线5米。
2.建筑基底面积:由*.28 平方米改为 *.36 平方米。
计容面积:由*.54平方米改为*.6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42平方米改为*.45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9.41%改为59.65%。容积率:由1.68改为1.70。
绿地面积:由 3259.99平方米改为3040.98平方米。绿地率:由 10.72%改为10.00%。
其余不变。
综合楼二,5层,建筑面积2888.35平方米,计容面积2862.80平方米,基底面积584.96平方米;
车间一,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基底面积3276.00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站: (略) 高明区 (略) 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2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自然资源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2〕757号
关于佛山市天朝家具有限公司厂区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略) (略) 申请对其厂区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厂区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 (略) 以东、 (略) 以南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略) 厂区
修改原因:*方原因。修改内容:
(一)综合楼二(二期)
1.综合楼的宽度由 11 米改为 12.6 米。
基底面积:由511.88平方米改为584.96 平方米。
计容面积:由2499.74平方米改为2862.80平方米。
建筑面积:由2521.26平方米改为2888.35平方米。
不计容面积:由21.52平方米改为25.55平方米。
(二)车间一(二期)
1.地下水池修改
建筑面积:由*.57平方米改为*.15平方米。
不计容面积:由638.57平方米改为635.15平方米。
(三)总平
1.综合楼二向左移动至离红线5米。
2.建筑基底面积:由*.28 平方米改为 *.36 平方米。
计容面积:由*.54平方米改为*.6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42平方米改为*.45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9.41%改为59.65%。容积率:由1.68改为1.70。
绿地面积:由 3259.99平方米改为3040.98平方米。绿地率:由 10.72%改为10.00%。
其余不变。
综合楼二,5层,建筑面积2888.35平方米,计容面积2862.80平方米,基底面积584.96平方米;
车间一,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计容面积*.00平方米,基底面积3276.00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 (略) 站: (略) 高明区 (略) 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2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自然资源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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