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盖纳氟塑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00万套塑壳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杭州临安盖纳氟塑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00万套塑壳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杭州 (略) ( (略) (略) ,2018年9月更改为现名),成立于2006年12月25日,主要从事生料带、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
经过多年发展, (略) 已建成验收的项目为年产*只生料带(自主验收,并 (略) 临安区环境保护局固废验收(临环验L[2018]138号))。
企业新租用 (略) 位于 (略) 临安区玲珑 (略) 189号(1幢101)闲置厂房1000平方米进行异地扩建,根据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5-*-07-02-*),企业拟投资人民币*元,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粉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套塑壳的生产能力。
待本项目完全完成后,盖纳氟塑全厂共形成年产*只生料带、*套塑壳的生产规模。
2021年5月,浙江清雨 (略) 编制完成《杭州 (略) 新增年产*套塑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于2021年5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杭临环评审〔2021〕65 号)。
本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进行了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7日,登记编号为*94K002Y。
本项目为异地扩建项目,本项目实际劳动定员5人。该项目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套塑壳。
杭州 (略) 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2日对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委托浙江锐翱 (略) 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结合现场勘查与监测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损耗,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由 (略) (临安污水处理厂二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主要生产废气为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拌料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
注塑机、拌料机、空压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
①车间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
③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次品、收集粉尘均回用于生产,不属于固废,主要固废:一般包装废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1)一般包 (略) 回收综合利用;
(2)项目原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进行处理,由于不符合环评要求,因此企业于2022年10月更改环保设施,环保设施更改为二级活性炭,活性炭运行周期暂未满一个月,因此未进行更换,即无废活性炭产生,待废活性炭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杭州 (略) ( (略) (略) ,2018年9月更改为现名),成立于2006年12月25日,主要从事生料带、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
经过多年发展, (略) 已建成验收的项目为年产*只生料带(自主验收,并 (略) 临安区环境保护局固废验收(临环验L[2018]138号))。
企业新租用 (略) 位于 (略) 临安区玲珑 (略) 189号(1幢101)闲置厂房1000平方米进行异地扩建,根据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5-*-07-02-*),企业拟投资人民币*元,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粉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套塑壳的生产能力。
待本项目完全完成后,盖纳氟塑全厂共形成年产*只生料带、*套塑壳的生产规模。
2021年5月,浙江清雨 (略) 编制完成《杭州 (略) 新增年产*套塑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于2021年5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杭临环评审〔2021〕65 号)。
本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进行了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7日,登记编号为*94K002Y。
本项目为异地扩建项目,本项目实际劳动定员5人。该项目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套塑壳。
杭州 (略) 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2日对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委托浙江锐翱 (略) 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结合现场勘查与监测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损耗,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由 (略) (临安污水处理厂二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主要生产废气为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拌料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
注塑机、拌料机、空压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
①车间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
③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次品、收集粉尘均回用于生产,不属于固废,主要固废:一般包装废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1)一般包 (略) 回收综合利用;
(2)项目原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进行处理,由于不符合环评要求,因此企业于2022年10月更改环保设施,环保设施更改为二级活性炭,活性炭运行周期暂未满一个月,因此未进行更换,即无废活性炭产生,待废活性炭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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