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流域综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轮信息公示
安徽巢湖流域综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轮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将对安徽巢湖流域综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第二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安徽巢湖流域综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建设地点:巢 (略) 、 (略) 、含山县、 (略) 、舒城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为四大核心产出
四大产出分别为:
产出1加强流域机构能力建设和知识管理;产出2 (略) (略) ;产出3生态补偿基金与绿色融资机制试点;产出4基于生态系统的点源和非点源污染控制方法。其中,产出4的5个子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五个子项目分别为:
子 (略) 部分河流流域水质综合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巢湖子项目”),项目针对巢湖部分河流流域进行环境整治和水质提升,工程范围主要包含烔炀镇的两个社区八个行政村、青蒲葛、*岗河公园以及亚父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管理子项、沿线村庄环境绿色发展、生态调蓄工程、 (略) (略) (略) 完善。
子项目2舒城杭埠镇巢湖流域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杭埠子项目”),项 (略) 舒城县杭埠镇,自西向东横穿杭埠镇,建设内容包括:雨污分流 (略) 修复工程、旁路净化湿地工程、河道生态补水与生态修复工程。
子 (略) 无城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无为子项目”),项 (略) 城区,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 (略) 改造与修复工程、拦水坝构筑物、沟渠清淤工程、马口河河岸带生态修复。
子 (略)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以下简称“小仓房子项目”),项 (略) 繁华大道 (略) 交口西北角(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厂址的北侧),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设计规模*t/d。
子项目5含山县裕溪河流域四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含山子项目”),项目位于含山县仙踪镇河刘社区、含山县昭关镇、含山县铜闸镇、含山县林头镇东关社区,建设内容包括:仙踪镇河刘社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0t/d;昭关镇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0t/d,本次扩建规模为250t/d;铜闸镇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50t/d,本次扩建规模为650t/d;林头镇东关社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00t/d。
二、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51、面向资源化的乡村生活废水、生活废物、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与农田面源污染协同综合治理”、“第一类鼓励类-二、水利-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9、城镇 (略) 工程、管网排查、检测及修复与改造工程、非开挖施工与修复技术, (略) 听漏检漏设备、相关技术开发和设备生产”、“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2、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等,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于《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年)》、《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治理与保护规划(2019-2035年)》、《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等规划均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管道清淤恶臭、河道基坑淤泥恶臭、机械废气等。废气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和泵站等生产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等。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均经过“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 (略) 政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排水设施。通过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运营期排水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4/2710-2016)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噪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来自于污水站、泵站泵、风机等。根据预测结果,各个子项目建成后区域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3类和4a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方、淤泥、施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采取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以合理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水处理设施污泥、格栅垃圾、员工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弃物采取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以合理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实施后,通过河道清淤、水系连通、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有利于改善河道及周边地区的整体生态环境,改善河道水质,有利于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生存;而堤岸修筑后绿化带的建设,使原有的自然面貌得到有效改观,也有利于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总体上是有利的。
四、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巢湖流域发展规划,采取设计中的各项措施进行施工后,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现状环境污染源得到治理,区域景观效果增加,对区域环境有极大的正效益,对安徽巢湖流域社会环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黄昊
联系电话:0551—*
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汇总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亦可在本站交流互动参加问卷调查)。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将对安徽巢湖流域综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第二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安徽巢湖流域综合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建设地点:巢 (略) 、 (略) 、含山县、 (略) 、舒城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为四大核心产出
四大产出分别为:
产出1加强流域机构能力建设和知识管理;产出2 (略) (略) ;产出3生态补偿基金与绿色融资机制试点;产出4基于生态系统的点源和非点源污染控制方法。其中,产出4的5个子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五个子项目分别为:
子 (略) 部分河流流域水质综合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巢湖子项目”),项目针对巢湖部分河流流域进行环境整治和水质提升,工程范围主要包含烔炀镇的两个社区八个行政村、青蒲葛、*岗河公园以及亚父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管理子项、沿线村庄环境绿色发展、生态调蓄工程、 (略) (略) (略) 完善。
子项目2舒城杭埠镇巢湖流域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杭埠子项目”),项 (略) 舒城县杭埠镇,自西向东横穿杭埠镇,建设内容包括:雨污分流 (略) 修复工程、旁路净化湿地工程、河道生态补水与生态修复工程。
子 (略) 无城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无为子项目”),项 (略) 城区,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包 (略) 改造与修复工程、拦水坝构筑物、沟渠清淤工程、马口河河岸带生态修复。
子 (略)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以下简称“小仓房子项目”),项 (略) 繁华大道 (略) 交口西北角(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厂址的北侧),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设计规模*t/d。
子项目5含山县裕溪河流域四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含山子项目”),项目位于含山县仙踪镇河刘社区、含山县昭关镇、含山县铜闸镇、含山县林头镇东关社区,建设内容包括:仙踪镇河刘社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0t/d;昭关镇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0t/d,本次扩建规模为250t/d;铜闸镇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50t/d,本次扩建规模为650t/d;林头镇东关社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00t/d。
二、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51、面向资源化的乡村生活废水、生活废物、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与农田面源污染协同综合治理”、“第一类鼓励类-二、水利-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9、城镇 (略) 工程、管网排查、检测及修复与改造工程、非开挖施工与修复技术, (略) 听漏检漏设备、相关技术开发和设备生产”、“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2、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等,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于《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年)》、《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治理与保护规划(2019-2035年)》、《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等规划均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管道清淤恶臭、河道基坑淤泥恶臭、机械废气等。废气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和泵站等生产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等。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均经过“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 (略) 政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排水设施。通过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运营期排水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4/2710-2016)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噪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来自于污水站、泵站泵、风机等。根据预测结果,各个子项目建成后区域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3类和4a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方、淤泥、施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采取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以合理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水处理设施污泥、格栅垃圾、员工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弃物采取相关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以合理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实施后,通过河道清淤、水系连通、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有利于改善河道及周边地区的整体生态环境,改善河道水质,有利于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生存;而堤岸修筑后绿化带的建设,使原有的自然面貌得到有效改观,也有利于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总体上是有利的。
四、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巢湖流域发展规划,采取设计中的各项措施进行施工后,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现状环境污染源得到治理,区域景观效果增加,对区域环境有极大的正效益,对安徽巢湖流域社会环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黄昊
联系电话:0551—*
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汇总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亦可在本站交流互动参加问卷调查)。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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