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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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通知

   (略) 、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近期,我厅收到交通 (略) 局转来关于河南 (略) 业绩信息涉嫌造假问题的举报。经核实,该企业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西华清河驿至 (略) 改造工程等施工业绩信息存在造假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略) 发〔2009〕731号)规定“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从业单位填报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相关评价规则扣减其信用评价得分”,《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规定“企业对填报的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上报的信息存在虚假,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略) 发〔2009〕73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河南 (略) 作出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失信行为代码*),并将不良行为发布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中(期限2年)。

  希望各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依法依规从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22年10月31日

   (略) 、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近期,我厅收到交通 (略) 局转来关于河南 (略) 业绩信息涉嫌造假问题的举报。经核实,该企业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西华清河驿至 (略) 改造工程等施工业绩信息存在造假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略) 发〔2009〕731号)规定“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从业单位填报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相关评价规则扣减其信用评价得分”,《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规定“企业对填报的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上报的信息存在虚假,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略) 发〔2009〕73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河南 (略) 作出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失信行为代码*),并将不良行为发布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中(期限2年)。

  希望各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依法依规从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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