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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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范围: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 (略) 、 (略) 境内,起点为鄱阳县乐安村, (略) 鸣山,全长46km,河段为双港航运枢纽回水区。

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由航道工程(疏浚工程、护岸工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桥梁工程、缆线工程、智慧航道),环境保护工程组成。

通航标准:根据航道现状及规划,研究河段按Ⅲ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标准为:航道等级Ⅲ-(3)航道;通航1000吨级船舶;航道尺度为设计水深2.5m,航道宽度60m,弯曲半径不小于480m,通航保证率为95%。

设计船型及营运组织方案:综合考虑船舶运营现状、航道条件及航道通达性等因素,确定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吨级单船,尺度按照《江西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1-2050年)研究报告》:63×11.0×2.0~2.5m(船长×船宽×吃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 (略)

联系人:李灿

联系电话:0791-*

地址: (略) 东湖 (略) 249号江西交通科技大楼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6Ni2UJCX-Snw?pwd=m6in

提取码:m6i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江 (略)

2022年10月31日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范围:乐安河航道建设工程 (略) 、 (略) 境内,起点为鄱阳县乐安村, (略) 鸣山,全长46km,河段为双港航运枢纽回水区。

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由航道工程(疏浚工程、护岸工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桥梁工程、缆线工程、智慧航道),环境保护工程组成。

通航标准:根据航道现状及规划,研究河段按Ⅲ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标准为:航道等级Ⅲ-(3)航道;通航1000吨级船舶;航道尺度为设计水深2.5m,航道宽度60m,弯曲半径不小于480m,通航保证率为95%。

设计船型及营运组织方案:综合考虑船舶运营现状、航道条件及航道通达性等因素,确定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吨级单船,尺度按照《江西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1-2050年)研究报告》:63×11.0×2.0~2.5m(船长×船宽×吃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 (略)

联系人:李灿

联系电话:0791-*

地址: (略) 东湖 (略) 249号江西交通科技大楼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6Ni2UJCX-Snw?pwd=m6in

提取码:m6i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江 (略)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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