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K分区K2-2、K4-1-1地块风险评估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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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K分区K2-2、K4-1-1地块风险评估项目公示

(略) 大渡口区K分区K2-2、K4-1-1地 (略) 大渡口区八桥镇公民村,占地面积为*.06m2(折合77.02亩)。调查地块历史用地为农村宅基地、农用地和工业用地。目前地块内厂房已拆除,地块处于封闭闲置状态,涉及的行业类别为352金属加工制造业、031牲畜饲养。根据《大渡口钓鱼嘴片区控规图》,K2-2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K4-1-1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B1B2R2),属于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的中心坐标为:北纬29.*°,106.*°;2001年以前,调查地块西部为农村宅基地、农用地;2001年至2011年期间,地块开始* (略) 绍 (略) 、大渡口区浪奇食品加工厂、重庆 (略) 、 (略) 大渡口区三春机械厂、重庆鑫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以及重庆 (略) 使用;2011年至2016年调查地块内的企业及居民区*续拆除;2020年至2021 (略) (略) (110KV柏敖 (略) 排危工程)施工单位( (略) )将建设过程中产生多余土石方堆存于调查地块西部。
土壤环境调查阶段,重庆远达 (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共布设53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228个土壤样品(另采集23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1个地下水平行样);补充采样阶段共布设了13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56个土壤样品(另采集6个土壤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表2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锌、铬、锰、银、钛、钡、*酮、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镍、镉、砷、铜、铬、锌、锰、铁、银、钛、钡、铅、汞、氟化物、*酮、石油类、敌敌畏等有机磷农药、α-六六六等有机氯农药以及苯、*苯、苯并(a)芘等有机物。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锰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推导的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D52中锰浓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水体标准限值,石油类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体质量标准限值。
本次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阶段, (略) 勘 (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在地块内共布设了58个土壤监测点位,6个地下水监测井兼土壤采样点位(仅1个点位揭露地下水),共采集了327个土壤样品(含32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所有样品全部送检。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表2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锌、铬、锰、银、钛、钡、*酮、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镍、镉、砷、铜、铬、锌、锰、铁、银、钛、钡、铅、汞、氟化物、*酮、石油烃(C10-C40)以及苯、*苯、苯并(a)芘等有机物,以及土壤容重、有机质等土工参数。
检测结果表明:送检的部分样品中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b)荧蒽、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上层滞水)中的锰浓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水体标准限值。
综合调查报告的检测结果,土壤超标因子的最大超标倍数及浓度范围:锰(1.17 倍,0.32-*mg/kg)、苯并(a)芘(12.45倍,0.1-7.4mg/kg)、二苯并(a,h)蒽(0.82 倍,0.1-1mg/kg)、苯并(b)荧蒽(2.68倍,0.2-20.25mg/kg)、石油烃(C10-C40)(0.08倍, 6-890mg/kg)。地下水中锰的浓度范围为0.025-7.946mg/L,最大超标倍数为4.31。 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评估地块土壤样品中锰、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b)荧蒽、石油烃(C10-C40)等5种关注污染物的等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的锰对人体健康不存在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锰3660mg/kg,苯并(a)芘0.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
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经过插值计算,通过污染控制点采样,并结合地块特征估算出地块土壤污染总面积约为1795.2m2,需治理修复土壤方量范围约*.38m3。
根据《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固发〔2021〕4号)中的相关原则,地块内的污染土壤均不需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附件: (略) 大渡口区K分区K2-2、K4-1-1地块 风险评估项目公示

(略) 大渡口区K分区K2-2、K4-1-1地 (略) 大渡口区八桥镇公民村,占地面积为*.06m2(折合77.02亩)。调查地块历史用地为农村宅基地、农用地和工业用地。目前地块内厂房已拆除,地块处于封闭闲置状态,涉及的行业类别为352金属加工制造业、031牲畜饲养。根据《大渡口钓鱼嘴片区控规图》,K2-2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K4-1-1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B1B2R2),属于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的中心坐标为:北纬29.*°,106.*°;2001年以前,调查地块西部为农村宅基地、农用地;2001年至2011年期间,地块开始* (略) 绍 (略) 、大渡口区浪奇食品加工厂、重庆 (略) 、 (略) 大渡口区三春机械厂、重庆鑫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以及重庆 (略) 使用;2011年至2016年调查地块内的企业及居民区*续拆除;2020年至2021 (略) (略) (110KV柏敖 (略) 排危工程)施工单位( (略) )将建设过程中产生多余土石方堆存于调查地块西部。
土壤环境调查阶段,重庆远达 (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共布设53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228个土壤样品(另采集23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1个地下水平行样);补充采样阶段共布设了13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56个土壤样品(另采集6个土壤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表2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锌、铬、锰、银、钛、钡、*酮、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镍、镉、砷、铜、铬、锌、锰、铁、银、钛、钡、铅、汞、氟化物、*酮、石油类、敌敌畏等有机磷农药、α-六六六等有机氯农药以及苯、*苯、苯并(a)芘等有机物。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锰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推导的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D52中锰浓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水体标准限值,石油类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体质量标准限值。
本次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阶段, (略) 勘 (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在地块内共布设了58个土壤监测点位,6个地下水监测井兼土壤采样点位(仅1个点位揭露地下水),共采集了327个土壤样品(含32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所有样品全部送检。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表2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锌、铬、锰、银、钛、钡、*酮、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镍、镉、砷、铜、铬、锌、锰、铁、银、钛、钡、铅、汞、氟化物、*酮、石油烃(C10-C40)以及苯、*苯、苯并(a)芘等有机物,以及土壤容重、有机质等土工参数。
检测结果表明:送检的部分样品中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b)荧蒽、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上层滞水)中的锰浓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水体标准限值。
综合调查报告的检测结果,土壤超标因子的最大超标倍数及浓度范围:锰(1.17 倍,0.32-*mg/kg)、苯并(a)芘(12.45倍,0.1-7.4mg/kg)、二苯并(a,h)蒽(0.82 倍,0.1-1mg/kg)、苯并(b)荧蒽(2.68倍,0.2-20.25mg/kg)、石油烃(C10-C40)(0.08倍, 6-890mg/kg)。地下水中锰的浓度范围为0.025-7.946mg/L,最大超标倍数为4.31。 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评估地块土壤样品中锰、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b)荧蒽、石油烃(C10-C40)等5种关注污染物的等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的锰对人体健康不存在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锰3660mg/kg,苯并(a)芘0.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
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经过插值计算,通过污染控制点采样,并结合地块特征估算出地块土壤污染总面积约为1795.2m2,需治理修复土壤方量范围约*.38m3。
根据《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固发〔2021〕4号)中的相关原则,地块内的污染土壤均不需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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