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内容公示
2022年乌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内容公示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层级遴选,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青农科〔2022〕160号)和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乌兰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围绕我县确定的主导产业,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现将我县拟确定的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项目资金补助安排情况、指导专家、技术指导员、主推品种和主要推广技术、示范基地名单进行公示:
一、资金补助安排情况
(一)资金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2〕170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市州、县)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812号)。
(二)资金规模:*元。
(三)用途与分配:
1.提升基层农技队*服务能力补助7.*元。用于县乡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异地出差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7.*元。全县计划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每个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能繁母羊、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开展观摩培训2期50人次以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基地予以补助。
3.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费用2.*元。用于每个在编在岗在位的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 (略) 络书屋开展在线学等补助。
5.其他费用补助1.*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地标识牌制作、技术资料印刷、档案打印和装订、材料邮寄费等相关费用。
以上项目资金在完成任务清单的前提下,可以依据乌兰实际,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调配统筹使用。
二、项目专家组(6名)
组长:张可田
成员:韩赟、李宗文、肖爱国、刘延安、任廷钢
三、技术指导员(54名)
韩赟、李宗文、霍建丽、吴苏拉、马超英、韩瑾、李启强、李呈明、时文燕、蔡淑、王国泰、杨生忠、刘永梅、马世龙、魏栋林、陈先莲、张志君、陈志禄、红卫、陈青安、吴法平、前进、王顺霖、才英、张可田、肖爱国、秦晓荣、马生莲、刘学静、李旭青、裴青、英青措、赵隆福、刘小龙、李玉梅、杨新忠、李啟峰、刘晓萍、刘延安、任廷钢、张艳香、李振红、张建山、曲日清加布、才仁卓玛、娜红卫、高海虎、红花、段成明、王鸿忠、赵燕、常谭春、同格力格、薛生秀。
四、主推品种和主要推广技术
(一)羊产业
1.主导品种:青海半细毛羊、藏羊。
2.主推技术:高原型藏羊后备公羊高效培育技术(含青海半细毛羊)、羊梭菌病防治技术规范。
(二)蔬菜产业
1.主导品种:辣椒“航椒S605”、番茄“申粉988”、黄瓜“津绿30”。
2.主推技术:生物菌剂对茄果类蔬菜的防病增效应用技术、设施蔬菜土壤修复及连作障碍克服技术。
(三)青稞产业
1.主导品种:昆仑15号、柴青1号。
2.主推技术:柴达木盆地青稞双减增效栽培技术、青稞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六、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
(一)蔬菜产业示范基地:乌兰县 (略) ;
(二)羊产业示范基地:乌兰县伊佳养殖专业合作社;
(三)青稞产业示范基地:乌兰县宏森种植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977-*。
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层级遴选,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青农科〔2022〕160号)和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乌兰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围绕我县确定的主导产业,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现将我县拟确定的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项目资金补助安排情况、指导专家、技术指导员、主推品种和主要推广技术、示范基地名单进行公示:
一、资金补助安排情况
(一)资金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2〕170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市州、县)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812号)。
(二)资金规模:*元。
(三)用途与分配:
1.提升基层农技队*服务能力补助7.*元。用于县乡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异地出差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7.*元。全县计划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每个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能繁母羊、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开展观摩培训2期50人次以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基地予以补助。
3.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费用2.*元。用于每个在编在岗在位的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 (略) 络书屋开展在线学等补助。
5.其他费用补助1.*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地标识牌制作、技术资料印刷、档案打印和装订、材料邮寄费等相关费用。
以上项目资金在完成任务清单的前提下,可以依据乌兰实际,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调配统筹使用。
二、项目专家组(6名)
组长:张可田
成员:韩赟、李宗文、肖爱国、刘延安、任廷钢
三、技术指导员(54名)
韩赟、李宗文、霍建丽、吴苏拉、马超英、韩瑾、李启强、李呈明、时文燕、蔡淑、王国泰、杨生忠、刘永梅、马世龙、魏栋林、陈先莲、张志君、陈志禄、红卫、陈青安、吴法平、前进、王顺霖、才英、张可田、肖爱国、秦晓荣、马生莲、刘学静、李旭青、裴青、英青措、赵隆福、刘小龙、李玉梅、杨新忠、李啟峰、刘晓萍、刘延安、任廷钢、张艳香、李振红、张建山、曲日清加布、才仁卓玛、娜红卫、高海虎、红花、段成明、王鸿忠、赵燕、常谭春、同格力格、薛生秀。
四、主推品种和主要推广技术
(一)羊产业
1.主导品种:青海半细毛羊、藏羊。
2.主推技术:高原型藏羊后备公羊高效培育技术(含青海半细毛羊)、羊梭菌病防治技术规范。
(二)蔬菜产业
1.主导品种:辣椒“航椒S605”、番茄“申粉988”、黄瓜“津绿30”。
2.主推技术:生物菌剂对茄果类蔬菜的防病增效应用技术、设施蔬菜土壤修复及连作障碍克服技术。
(三)青稞产业
1.主导品种:昆仑15号、柴青1号。
2.主推技术:柴达木盆地青稞双减增效栽培技术、青稞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六、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
(一)蔬菜产业示范基地:乌兰县 (略) ;
(二)羊产业示范基地:乌兰县伊佳养殖专业合作社;
(三)青稞产业示范基地:乌兰县宏森种植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977-*。
乌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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