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振远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600万米技改项目、长兴振远纺织有限公司化纤丝15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长兴振远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600万米技改项目、长兴振远纺织有限公司化纤丝15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技改项目、 (略) 化纤丝1500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要:项目拟在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138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牵经车、打卷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加弹废气、纤维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织造废水。
(3)噪声: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噪声。
(4)固废:原材料包装固废、废丝、废次品、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及机油桶、破损的涤纶油桶、浮油、喷淋废液、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牵经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纤维粉尘,因其产生量甚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本项目POY化纤丝在加弹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油剂废气,其油剂废气来源于化纤丝本身含有的油剂通过加弹加热过程中挥发而成,污染因子以非*烷总烃计。本项目加弹废气经密闭式管道收集后进入水喷淋+二级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弹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水
织造废水通过 (略) 纳入长 (略) 处理后100%回用于喷水织机企业,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湖州卓兴 (略) 清运至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将废气处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风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材料包装固废、废丝、废次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及机油桶、破损的涤纶油桶、浮油、喷淋废液、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相关单位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
联系人:袁振 电话:*
2、环评单位:长兴 (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2704C-2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0572-*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11月14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技改项目、 (略) 化纤丝1500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要:项目拟在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138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牵经车、打卷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米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加弹废气、纤维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织造废水。
(3)噪声: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噪声。
(4)固废:原材料包装固废、废丝、废次品、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及机油桶、破损的涤纶油桶、浮油、喷淋废液、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牵经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纤维粉尘,因其产生量甚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本项目POY化纤丝在加弹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油剂废气,其油剂废气来源于化纤丝本身含有的油剂通过加弹加热过程中挥发而成,污染因子以非*烷总烃计。本项目加弹废气经密闭式管道收集后进入水喷淋+二级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弹废气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水
织造废水通过 (略) 纳入长 (略) 处理后100%回用于喷水织机企业,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湖州卓兴 (略) 清运至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将废气处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风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材料包装固废、废丝、废次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及机油桶、破损的涤纶油桶、浮油、喷淋废液、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相关单位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香山大坞里纺织企业集聚区
联系人:袁振 电话:*
2、环评单位:长兴 (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2704C-2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0572-*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11月14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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