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31日作出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5亿片纸尿裤续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31日作出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5亿片纸尿裤续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吨高档生活用纸及5亿片纸尿裤续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建〔2022〕31号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衢环建〔2022〕31号(关于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吨高档生活用纸及5亿片纸尿裤续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关于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吨高档生活用纸及5亿片纸尿裤续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建〔2022〕31号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衢环建〔2022〕31号(关于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吨高档生活用纸及5亿片纸尿裤续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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