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切实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的通知》《横琴粤澳深 (略) 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2年8月至9月开展合作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包括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和现场实体检查两部分。
检查对象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完成数字化施工图审查和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的勘察设计项目,在线随机抽取共25个(其中6个项目开展现场实体检查)。受检项目涵盖公共建筑、居住建筑、 (略) 和桥梁工程,涉及勘察单位11家、设计单位16家、施工图审图机构2家。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基坑支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建筑消防、建筑设备设施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项目现场建设是否按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等。
从线上检查情况看,勘察设计单位基本能贯彻执行现行有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校审制度基本落实, (略) 场行为较为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审查工作基本规范,勘察设计质量及审查质量总体情况较好。但本次检查中仍然发现383条违反一般性条文或深度不足的情况,其中建筑专业有69条、结构专业30条、给排水专业39条、电气专业61条、通风专业27条、勘察专业5 (略) 桥专业、幕墙专项等101条;发现7个项目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共10条。
现场实体检查情况较好,施工现场建设基本能按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均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现场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有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现场均有设计技术交底记录及图纸会审记录。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存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完整、不满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条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
1.勘察专业
部分地质勘查报告未严格执行有关标准,项目概况缺少收集拟建建筑物荷载、基础形式、地基允许变形等信息;因地基的复杂程度级别确定不准确,导致勘察级别确定不准;勘探孔平面布置图未采用附有地形的平面图;个别勘察报告未根据地质情况开展部分水文地质试验、孔内原位测试、物探测试(实测剪切波速);未通过标贯击数判别花岗岩残积土和全、强风化岩;土、岩的物理指标无需计算其标准值;部分成果表内压缩模量、压缩系数对应数值及单位颠倒等。
2.建筑专业
个别项目总平面图、消防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总说明等图纸要素缺失;项目图纸内容和参数取值前后不一致;卫生间的卫生设施数量不足;倒置式屋面排水坡度不足。
人防设计深度不足,缺失各防护单元口部设置情况、人防报警平面位置图、人防综合孔况平面图、部分设备井或区域净高;存在人防建设范围表达不明确,掩蔽单元掩蔽人数估算偏大情况。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完成度不足,部分项目缺少节能设计专篇及节能计算书,受检的8个房建项目中仅有3个有该部分的资料。部分项目 (略) 设计专篇, (略) 设计计算参数取值不合理,整体设计水平不高。
3.结构专业
未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规则建筑未进行专项研究与论证;建筑物局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选用有误;抗震等级一级的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的钢筋配筋量比值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梁通长面筋面积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等级为*、*级的基础,未按地基变形设计或未提供相关计算书;地下水位较高的项目未进行抗浮计算;机电抗震设计深度不足,设计内容不完善。
计算书不完整;计算模型与实际不符;Ⅲ类场地,特征周期选取错误;抗浮水位计算书取值与勘察报告提供值不符等问题。
4.给排水专业
个别项目未布置室外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管道设施;车库集中布置充电设施的区域灭火器未按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热水加压、循环设备布置在病房上层;地下室污水提升装置应设置通气管;地下一体化污水提升设备,一体化隔油池应设通气管;室外排水总图,雨、污水排水检查井井盖未做相关标识设计要求;专业间缺乏协调,比如气体消防系统喷头布置与土建分隔不符等问题。
5.电气专业
部分项目低压配电系统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客梯未注明自带平层功能;室外照明配电未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建筑物内的局部范围未设置LEB;屋面机房配电箱未设浪涌保护器等。
6.暖通专业
部分项目排烟平面图中缺少排烟防烟分区的排烟信息(房间净高、设计清晰高度、储烟仓厚度、计算排烟量或开窗面积、风口最大排烟量、补风方式等);人防防化值班室漏设测压计和通风系统,漏设空气质量监测装置,滤毒室、风机房及出入口室内侧宜装染毒监测装置等。空调通风计算书不完整,缺少空调负荷计算书、防排烟系统计算书、泵扬程计算书、水泵单位耗电输冷热比、加压风量计算书。
7.消防工程
消防工程设计违反一般性条文及强制性条文数较多,涉及消防方面的意见超过意见总数的60%。
建筑消防方面:部分项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一侧设置进深较大的雨篷、挑檐等,妨碍消防登高;同一楼层的不同防火分区未分别设置消防救援口;汽车库疏散距离超出规范要求,疏散通道有墙体、车位等障碍物的问题;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处缝隙的防火封堵构造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设计专篇不完整,消防说明不详细。
建筑内装修方面:个别项目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天花吊顶涂刷乳胶漆等有机材料。
消防给排水方面:个别项目缺少室外给排水、消防总平面图;未布置室外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管道设施;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判断有误;消防控制室未设置防水淹技术措施;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不满足自灌式吸水要求;屋面排风机房未设置消火栓;室外消防给水水泵接合器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暗装在防火墙上的消火栓背面未符合消防要求厚度的墙体;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中的泡沫液管线未选用不锈钢材质,联用系统参数、泡沫液选型、管道选型及安装要求等不明确;高大空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不规范;地下室灭火器配置、最大保护距离未根据地下室火灾危险等级要求的配置;消防电梯集水井有效容积不足2m3等问题。
消防电气方面:汽车充电桩末端未设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且未标明需选用A型RCD;应急照明蓄电池供电时间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规定;消 (略) 与其 (略) 敷设在同一电缆井内,未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非消防用电设备接入消防供电系统;消防控制室未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级接警处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电缆修正后的载流量 (略) 断路器整定值;部分设备机房和电气管井漏设LEB;在应急照 (略) 中安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问题。
消防通风方面:部分项目排烟系统的排烟口与加压送风及补风系统取风口距离不足;大于100㎡的房间未设排烟设施;大于500㎡的房间未设补风措施;排烟系统跨越两个防火分区;加压风管在穿越防火分区处未设防火阀;空调风管及排烟风管漏设防火阀;风管防火阀两侧2.0米范围内风管耐火极限没有要求或耐火极限不满足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要求;采用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8.幕墙工程
部分项目幕墙结构计算书在荷载取值、计算模型参数取值及分析计算等不符合规范要求。设计单位未根据幕墙深化设计图对建筑传热、遮阳、水密、隔声等性能指标进行具体计算,未复核幕墙对主体结构的荷载作用。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部分项目桩基设计缺少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漏缺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措施要求、桥面设计防水等级及防水层设计年限、设计环境作用等级、预应力钢束张拉控制应力要求,基础采用已废止的R235钢筋等。标线设计使用年限有误,车道边缘线线宽、导向箭头 (略) 等级不匹配,未明确停车视距技术指标。
(二)现场实体检查
个别项目现场使用的施工图偶有签章不完整;幕墙深化设计单位与原主体设计单位未联动设计,施工图和深化设计图存在不对应、衔接不上情况,主体设计单位未对幕墙深化设计图复核。
建筑安全生产专篇缺失危大工程重点部位描述,存在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问题。
三、处理意见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项目给予通报(详见附件)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对情节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诚信扣分。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照监督检查意见书,逐项限期整改,涉及重大变更的,应报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应逐条复审,并如实报送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强条问题。切实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同时排查其他设计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切实消除质量隐患。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认真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同时要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保证合理的工期。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校审制度,确保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加强内部技术管理,强化审查责任,透彻理解规范条文,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图审查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技术审查工作。
(二)重视资料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施工时应按照改正后的设计文件执行,保证设计文件正确有效。
(三)定期开展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加强对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横琴粤澳深 (略) 规划和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
各相关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切实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的通知》《横琴粤澳深 (略) 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2年8月至9月开展合作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包括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和现场实体检查两部分。
检查对象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完成数字化施工图审查和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的勘察设计项目,在线随机抽取共25个(其中6个项目开展现场实体检查)。受检项目涵盖公共建筑、居住建筑、 (略) 和桥梁工程,涉及勘察单位11家、设计单位16家、施工图审图机构2家。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基坑支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建筑消防、建筑设备设施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项目现场建设是否按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等。
从线上检查情况看,勘察设计单位基本能贯彻执行现行有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校审制度基本落实, (略) 场行为较为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审查工作基本规范,勘察设计质量及审查质量总体情况较好。但本次检查中仍然发现383条违反一般性条文或深度不足的情况,其中建筑专业有69条、结构专业30条、给排水专业39条、电气专业61条、通风专业27条、勘察专业5 (略) 桥专业、幕墙专项等101条;发现7个项目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共10条。
现场实体检查情况较好,施工现场建设基本能按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均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现场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有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现场均有设计技术交底记录及图纸会审记录。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存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完整、不满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条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
1.勘察专业
部分地质勘查报告未严格执行有关标准,项目概况缺少收集拟建建筑物荷载、基础形式、地基允许变形等信息;因地基的复杂程度级别确定不准确,导致勘察级别确定不准;勘探孔平面布置图未采用附有地形的平面图;个别勘察报告未根据地质情况开展部分水文地质试验、孔内原位测试、物探测试(实测剪切波速);未通过标贯击数判别花岗岩残积土和全、强风化岩;土、岩的物理指标无需计算其标准值;部分成果表内压缩模量、压缩系数对应数值及单位颠倒等。
2.建筑专业
个别项目总平面图、消防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总说明等图纸要素缺失;项目图纸内容和参数取值前后不一致;卫生间的卫生设施数量不足;倒置式屋面排水坡度不足。
人防设计深度不足,缺失各防护单元口部设置情况、人防报警平面位置图、人防综合孔况平面图、部分设备井或区域净高;存在人防建设范围表达不明确,掩蔽单元掩蔽人数估算偏大情况。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完成度不足,部分项目缺少节能设计专篇及节能计算书,受检的8个房建项目中仅有3个有该部分的资料。部分项目 (略) 设计专篇, (略) 设计计算参数取值不合理,整体设计水平不高。
3.结构专业
未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规则建筑未进行专项研究与论证;建筑物局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选用有误;抗震等级一级的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的钢筋配筋量比值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梁通长面筋面积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等级为*、*级的基础,未按地基变形设计或未提供相关计算书;地下水位较高的项目未进行抗浮计算;机电抗震设计深度不足,设计内容不完善。
计算书不完整;计算模型与实际不符;Ⅲ类场地,特征周期选取错误;抗浮水位计算书取值与勘察报告提供值不符等问题。
4.给排水专业
个别项目未布置室外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管道设施;车库集中布置充电设施的区域灭火器未按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热水加压、循环设备布置在病房上层;地下室污水提升装置应设置通气管;地下一体化污水提升设备,一体化隔油池应设通气管;室外排水总图,雨、污水排水检查井井盖未做相关标识设计要求;专业间缺乏协调,比如气体消防系统喷头布置与土建分隔不符等问题。
5.电气专业
部分项目低压配电系统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客梯未注明自带平层功能;室外照明配电未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建筑物内的局部范围未设置LEB;屋面机房配电箱未设浪涌保护器等。
6.暖通专业
部分项目排烟平面图中缺少排烟防烟分区的排烟信息(房间净高、设计清晰高度、储烟仓厚度、计算排烟量或开窗面积、风口最大排烟量、补风方式等);人防防化值班室漏设测压计和通风系统,漏设空气质量监测装置,滤毒室、风机房及出入口室内侧宜装染毒监测装置等。空调通风计算书不完整,缺少空调负荷计算书、防排烟系统计算书、泵扬程计算书、水泵单位耗电输冷热比、加压风量计算书。
7.消防工程
消防工程设计违反一般性条文及强制性条文数较多,涉及消防方面的意见超过意见总数的60%。
建筑消防方面:部分项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一侧设置进深较大的雨篷、挑檐等,妨碍消防登高;同一楼层的不同防火分区未分别设置消防救援口;汽车库疏散距离超出规范要求,疏散通道有墙体、车位等障碍物的问题;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处缝隙的防火封堵构造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设计专篇不完整,消防说明不详细。
建筑内装修方面:个别项目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天花吊顶涂刷乳胶漆等有机材料。
消防给排水方面:个别项目缺少室外给排水、消防总平面图;未布置室外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管道设施;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判断有误;消防控制室未设置防水淹技术措施;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不满足自灌式吸水要求;屋面排风机房未设置消火栓;室外消防给水水泵接合器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暗装在防火墙上的消火栓背面未符合消防要求厚度的墙体;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中的泡沫液管线未选用不锈钢材质,联用系统参数、泡沫液选型、管道选型及安装要求等不明确;高大空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不规范;地下室灭火器配置、最大保护距离未根据地下室火灾危险等级要求的配置;消防电梯集水井有效容积不足2m3等问题。
消防电气方面:汽车充电桩末端未设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且未标明需选用A型RCD;应急照明蓄电池供电时间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规定;消 (略) 与其 (略) 敷设在同一电缆井内,未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非消防用电设备接入消防供电系统;消防控制室未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级接警处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电缆修正后的载流量 (略) 断路器整定值;部分设备机房和电气管井漏设LEB;在应急照 (略) 中安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问题。
消防通风方面:部分项目排烟系统的排烟口与加压送风及补风系统取风口距离不足;大于100㎡的房间未设排烟设施;大于500㎡的房间未设补风措施;排烟系统跨越两个防火分区;加压风管在穿越防火分区处未设防火阀;空调风管及排烟风管漏设防火阀;风管防火阀两侧2.0米范围内风管耐火极限没有要求或耐火极限不满足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要求;采用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符合相关要求等。
8.幕墙工程
部分项目幕墙结构计算书在荷载取值、计算模型参数取值及分析计算等不符合规范要求。设计单位未根据幕墙深化设计图对建筑传热、遮阳、水密、隔声等性能指标进行具体计算,未复核幕墙对主体结构的荷载作用。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部分项目桩基设计缺少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漏缺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措施要求、桥面设计防水等级及防水层设计年限、设计环境作用等级、预应力钢束张拉控制应力要求,基础采用已废止的R235钢筋等。标线设计使用年限有误,车道边缘线线宽、导向箭头 (略) 等级不匹配,未明确停车视距技术指标。
(二)现场实体检查
个别项目现场使用的施工图偶有签章不完整;幕墙深化设计单位与原主体设计单位未联动设计,施工图和深化设计图存在不对应、衔接不上情况,主体设计单位未对幕墙深化设计图复核。
建筑安全生产专篇缺失危大工程重点部位描述,存在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问题。
三、处理意见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项目给予通报(详见附件)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对情节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诚信扣分。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照监督检查意见书,逐项限期整改,涉及重大变更的,应报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应逐条复审,并如实报送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强条问题。切实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同时排查其他设计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切实消除质量隐患。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认真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同时要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保证合理的工期。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校审制度,确保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加强内部技术管理,强化审查责任,透彻理解规范条文,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图审查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技术审查工作。
(二)重视资料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施工时应按照改正后的设计文件执行,保证设计文件正确有效。
(三)定期开展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加强对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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