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海一联合站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拟批准公示]海一联合站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海一联合站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高新区大里村二十七组海一联合站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苏北采油厂;
环评机构:国潍(北京) (略) ;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下游约830m,且项目距离两岸背水坡堤脚约1.5km,因此本项目不在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该项目计划实施海一联合站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对现有2台陈旧锅炉进行改建,同时增加太阳能光热+多能互补节能系统,采用燃气锅炉与太阳能光热系统一起为海一联合站站场工艺用热提供热源。控制系统采用智慧能源管控,由现场控制站、集中管理站和远程管理站三级组成。气象信息、温度、流量和液位等实时监控,系统无人值守、远程运维,能源自动调节,太阳能和辅热装置自动切换,零能源浪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软水制备废水经联合站处理站达《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注于采出地层,不得外排。(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现阶段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34号)文件要求,实施后6个月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标准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海一联合站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高新区大里村二十七组海一联合站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苏北采油厂;
环评机构:国潍(北京) (略) ;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下游约830m,且项目距离两岸背水坡堤脚约1.5km,因此本项目不在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该项目计划实施海一联合站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对现有2台陈旧锅炉进行改建,同时增加太阳能光热+多能互补节能系统,采用燃气锅炉与太阳能光热系统一起为海一联合站站场工艺用热提供热源。控制系统采用智慧能源管控,由现场控制站、集中管理站和远程管理站三级组成。气象信息、温度、流量和液位等实时监控,系统无人值守、远程运维,能源自动调节,太阳能和辅热装置自动切换,零能源浪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软水制备废水经联合站处理站达《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注于采出地层,不得外排。(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现阶段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34号)文件要求,实施后6个月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相关标准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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