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五届2022年金秋招聘进校园川渝合作专场招聘会暨“点亮生涯”职业指导活动(广安站)服务执行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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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五届2022年金秋招聘进校园川渝合作专场招聘会暨“点亮生涯”职业指导活动(广安站)服务执行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2022年金秋招聘进校园川渝合作专场招聘会暨“点亮生涯”职业指导活动(广安站)的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活动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金秋招聘进校园川渝合作专场招聘会暨“点亮生涯”职业指导活动(广安站)服务执行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

1.场地布置:开幕式舞台搭建(含LED彩色显示屏、音响等)、招聘现场遮阳棚搭建、氛围营造展示展板等。

2.活动执行:活动策划,开幕式现场图像、音效服务保障等,活动全程素材收集、宣传等。

3.活动影像:活动全程摄影录制、剪辑制作5分钟宣传片。

(二)项目时间:2022年11月22日(如因疫情等原因变动,另行通知)

(三)项目地点:广安 (略)

三、采购限价

本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音响、灯光、摄像设备和拍摄、视频剪辑、舞台搭建和活动策划等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有一个以上组织类似活动的成功经验案例(提供已实施项目合同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2年11月4日18:00前

(二)地点: (略) 广安区紫金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5、16号窗口(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826—*

六、开标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7日16:00

地点: (略) 广安区紫金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报价书(1份);

(三)承诺书(1份);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内容详见第四条,1份);

(五)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七、组织评选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解读

根据工作安排,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2022年金秋招聘进校园川渝合作专场招聘会暨“点亮生涯”职业指导活动(广安站)的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活动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金秋招聘进校园川渝合作专场招聘会暨“点亮生涯”职业指导活动(广安站)服务执行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

1.场地布置:开幕式舞台搭建(含LED彩色显示屏、音响等)、招聘现场遮阳棚搭建、氛围营造展示展板等。

2.活动执行:活动策划,开幕式现场图像、音效服务保障等,活动全程素材收集、宣传等。

3.活动影像:活动全程摄影录制、剪辑制作5分钟宣传片。

(二)项目时间:2022年11月22日(如因疫情等原因变动,另行通知)

(三)项目地点:广安 (略)

三、采购限价

本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音响、灯光、摄像设备和拍摄、视频剪辑、舞台搭建和活动策划等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有一个以上组织类似活动的成功经验案例(提供已实施项目合同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2年11月4日18:00前

(二)地点: (略) 广安区紫金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5、16号窗口(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826—*

六、开标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7日16:00

地点: (略) 广安区紫金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双方签字)、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报价书(1份);

(三)承诺书(1份);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内容详见第四条,1份);

(五)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七、组织评选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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