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云天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碧海云天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04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 (略) 海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邮政编码:*。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傅楫诚
2022年10月26日
二、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海南豫 (略)
2、建设项目名称:碧海云天
3、建设项目位置: (略) 海甸岛和平大道东侧
4、公示内容:
碧海云天项 (略) 海甸岛和平大道东侧,建设单位为海南豫 (略) 。该项目2002年5月经停缓建工程项目处置后重新批建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证号:海市规证建(2002)BE-0043号),2005年4月方案变更,批建2栋地上22层/2层商住与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地上*.80㎡/地下6827.84㎡,计容面积*.80㎡。
日前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经核查,该项目实建2栋地上22层/地下2层商住与办公综合楼,实建位置与批建方案基本一致,总建筑面积*.15㎡(地上*.08㎡/地下6650.07㎡),较批建地上增加1882.28㎡、地下减少177.77㎡;实建计容面积*.08㎡,较批建增加1882.28㎡;实建机动停车位地上30个/地下93个,较批建地上27个/地下93个多3个(地上多3个/地下一致)。经核,地上面积增加主要为跃层改为自然层、部分阳台改为房间、部分露台改为房间和阳台、加建阳台及一处2层楼梯。此外,还存在部分阳台封闭(此部分面积未计入房产测绘报告)、大户型改为小户型、占压小区消防通道加建铁皮电动车停车棚及围墙等问题。另经现场勘查,原批建方案为一层大开间局部商业、办公和变配电房,二层大开间办公的功能布局,现状一、二层全改为小开间商业(变配电房已移至地下建设)。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7号),为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我局拟将该项目涉及的违法建设、土地增容、土地改变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按“证办分离”、“证缴分离” (略) 政府批复同意后,先行对项目主体部分按现状(不含标准层阳台封闭)予以规划核实,其中一、二层按原批建功能予以核实,并将项目涉及的违建问题(包含一、二层全改为小开间商业)函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为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04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 (略) 海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邮政编码:*。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傅楫诚
2022年10月26日
二、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海南豫 (略)
2、建设项目名称:碧海云天
3、建设项目位置: (略) 海甸岛和平大道东侧
4、公示内容:
碧海云天项 (略) 海甸岛和平大道东侧,建设单位为海南豫 (略) 。该项目2002年5月经停缓建工程项目处置后重新批建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证号:海市规证建(2002)BE-0043号),2005年4月方案变更,批建2栋地上22层/2层商住与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地上*.80㎡/地下6827.84㎡,计容面积*.80㎡。
日前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经核查,该项目实建2栋地上22层/地下2层商住与办公综合楼,实建位置与批建方案基本一致,总建筑面积*.15㎡(地上*.08㎡/地下6650.07㎡),较批建地上增加1882.28㎡、地下减少177.77㎡;实建计容面积*.08㎡,较批建增加1882.28㎡;实建机动停车位地上30个/地下93个,较批建地上27个/地下93个多3个(地上多3个/地下一致)。经核,地上面积增加主要为跃层改为自然层、部分阳台改为房间、部分露台改为房间和阳台、加建阳台及一处2层楼梯。此外,还存在部分阳台封闭(此部分面积未计入房产测绘报告)、大户型改为小户型、占压小区消防通道加建铁皮电动车停车棚及围墙等问题。另经现场勘查,原批建方案为一层大开间局部商业、办公和变配电房,二层大开间办公的功能布局,现状一、二层全改为小开间商业(变配电房已移至地下建设)。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7号),为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我局拟将该项目涉及的违法建设、土地增容、土地改变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按“证办分离”、“证缴分离” (略) 政府批复同意后,先行对项目主体部分按现状(不含标准层阳台封闭)予以规划核实,其中一、二层按原批建功能予以核实,并将项目涉及的违建问题(包含一、二层全改为小开间商业)函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为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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