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齐河县祝阿镇309国道中关村海淀园齐河科技城行政审批服务局祝阿分局一楼综合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1 | 齐河·新城玺樾二期供热项目 | (略) 齐河县祝阿镇清河大道新城玺樾小区内 | 济南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已申请总量调剂文件。 该项目总投资54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5.5%。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为:2107-*-04-01-*。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 (略) 齐河县祝阿镇清河大道新城玺樾小区内,根据根据《齐河县祝阿镇总体规划》(2015—2030),本项目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符合齐河县祝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治理措施如下: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依托现有项目20米高排气筒排放。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烟气凝结水。治理措施如下: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由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本项目废水排入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各类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在75~80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基础减振:采用低噪声高质量水泵;设置单独基础,水泵钢结构框架基础落在单独的混凝土结构上,该混凝土基础应与周围楼板之间填充减振材料;水泵减振:水泵机组设隔振元件,卧式水泵采用橡胶隔振垫或橡胶隔振器,或阴尼弹簧减振器,立式水泵宜采用橡胶隔振器。 ②管道隔振: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设置隔振降噪装置,一般采用以橡胶为原料的可曲挠管道配件,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采取防固体传声,通常采取设置大于管道直径的预制套管的方式,管道和套管之间填充隔振材料。 ③墙体隔声:各类噪声设备均安装于室内,利用墙体进行隔声,同时室内设置吸音板、隔音门,内墙安装隔声材料降噪;室内墙壁及屋顶做隔声材料降噪,吸声结构,内填5-10cm的多孔吸声棉。 ④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避免出现非正常高噪声运转。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树脂和除污器产生的滤渣。治理措施如下: ①生活垃圾、除污器滤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废离子树脂由厂家回收。 综上,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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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齐河县祝阿镇309国道中关村海淀园齐河科技城行政审批服务局祝阿分局一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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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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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齐河·新城玺樾二期供热项目 | (略) 齐河县祝阿镇清河大道新城玺樾小区内 | 济南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已申请总量调剂文件。 该项目总投资54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5.5%。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为:2107-*-04-01-*。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 (略) 齐河县祝阿镇清河大道新城玺樾小区内,根据根据《齐河县祝阿镇总体规划》(2015—2030),本项目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符合齐河县祝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治理措施如下: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依托现有项目20米高排气筒排放。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烟气凝结水。治理措施如下: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由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综上,本项目废水排入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各类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在75~80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基础减振:采用低噪声高质量水泵;设置单独基础,水泵钢结构框架基础落在单独的混凝土结构上,该混凝土基础应与周围楼板之间填充减振材料;水泵减振:水泵机组设隔振元件,卧式水泵采用橡胶隔振垫或橡胶隔振器,或阴尼弹簧减振器,立式水泵宜采用橡胶隔振器。 ②管道隔振: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设置隔振降噪装置,一般采用以橡胶为原料的可曲挠管道配件,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采取防固体传声,通常采取设置大于管道直径的预制套管的方式,管道和套管之间填充隔振材料。 ③墙体隔声:各类噪声设备均安装于室内,利用墙体进行隔声,同时室内设置吸音板、隔音门,内墙安装隔声材料降噪;室内墙壁及屋顶做隔声材料降噪,吸声结构,内填5-10cm的多孔吸声棉。 ④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避免出现非正常高噪声运转。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树脂和除污器产生的滤渣。治理措施如下: ①生活垃圾、除污器滤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废离子树脂由厂家回收。 综上,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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