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2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博越柔版印刷服务有限公司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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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2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博越柔版印刷服务有限公司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博越 (略) 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15时—11月4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博越 (略) 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柳城街道露江村露江工业路35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博越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博越 (略)

  (3)建设地点: (略) 柳城街道露江村露江工业路35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租赁 (略) 综合楼4层厂房,建筑面积约1503m2

  (6)总投资:400万元

  (7)职工人数:拟招聘职工10人,均不住厂

  (8)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6.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洗板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表2及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打印机、数码激光雕刻机、曝光机及洗板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投产后对厂界四周昼、夜间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不合格产品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项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洗版液废渣、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洗版液空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博越 (略) 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15时—11月4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博越 (略) 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柳城街道露江村露江工业路35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博越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柔性印刷版5000平方米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博越 (略)

  (3)建设地点: (略) 柳城街道露江村露江工业路35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租赁 (略) 综合楼4层厂房,建筑面积约1503m2

  (6)总投资:400万元

  (7)职工人数:拟招聘职工10人,均不住厂

  (8)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6.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洗板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表2及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打印机、数码激光雕刻机、曝光机及洗板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投产后对厂界四周昼、夜间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不合格产品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项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洗版液废渣、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洗版液空桶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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