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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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报送新建成 (略) (含十陵南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铁发改函〔2022〕3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和四川省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起自重庆枢纽既有重庆北站, (略) 两江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和 (略) 、 (略) ,引入成都枢纽既有成都站,全长291.33公里(重庆102.71公里、四川188.62公里),正线 (略) 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为350公里/小时,预计近期(2035年)列车对数为86对/日,远期(2045年)为110对/日。共设车站8座,其中新建6座,改建2座(重庆北站、成都站)。新建牵引变电所6座,还建1座。正线新建桥梁177座长168.33公里、隧道39座长81.23公里(其中, (略) 成龙隧道长10.38公里),桥隧比为85.66%。相关工程包括引入重庆枢纽、成都枢纽的相关配套工程等,设计速度为40至120公里/小时;其中,成都枢纽普速外迁工程包括改建货车外绕线长6.15公里、新建十陵南站1座、配套建设相关设施及联络线等工程。

  该项目符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1〕1192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可能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经过川东平行岭谷区、川中丘陵区、龙泉山低山区和川西平原区等地貌单元, (略) 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涪江中下游农业生态功能区等多个生态功能区,沿线分布有针叶林、阔叶林、灌丛等植被类型和金荞麦、野大豆、雀鹰、画眉、中华鳖、胭脂鱼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将占用部分植被及湿地,施工、运营等将可能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部分隧道施工可能对周边地表植被产生不利影响。涉及嘉陵江、沱江等重要河流 (略) 段,还可能对水生生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新增人工构筑物将可能与原有景观不协调。按照依法合规、生态优先、影响最小等原则,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 (略) 进行比选和优化后,项目以隧道、桥梁、路基等形式穿越四川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实施将可能对其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噪声及振动影响。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敏感目标274处( (略) 71处、四川省203处,居民点266处、学校等特殊保护目标8处),环境振动敏感目标266处(居民点262处、学校等特殊保护目标4处)。 (略) 、公路等影响,20处声环境敏感目标现状噪声超标,环境振动敏感目标现状振动均达标。项目实施将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据预测,运营近期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有262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超标( (略) 66处、四川省196处);落实拆迁措施后,运营期振动敏感目标均达标。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主要以桥梁形式跨越嘉陵江、沱江等多条河流,以隧道、桥梁、路基等形 (略) 璧山区三江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沿线中梁山隧道、缙云山隧 (略) 段岩溶较发育,部分隧道疏排水可能对周边居民用水等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实施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隧道排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可能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一旦发生渗漏可能会污染土壤环境及地下水环境。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电磁、扬尘污染、固体废物等,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保护生态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优化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 (略) 、控制新 (略) 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隧道、桥梁、路基等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向指定弃渣场,落实先挡后弃要求,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

  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隧道洞口等区域设置栅栏等防护措施,施工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集中时段,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优化桥梁设计,尽量减少涉水桥墩。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根据其苑、 (略) 、一品荷花等其他16处敏 (略) 段采取折臂式声屏障措施;对涉及三台村5组等146处敏感目标拟采取声屏 (略) 段,应进一步采取加高声屏障的措施;对涉及八字桥村6组等78处预测超标敏 (略) 段应采取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其他17处居民户数相对较少敏 (略) 段,应根据保护目标户数、分布等,采取声屏障、拆迁或功能置换等措施。针对成都枢纽涉及烈士陵园、幼儿园等敏感地下线 (略) 段,应采取减振垫等强化减振措施。下阶段,应就全封闭声屏障、轨道减振等关键技术开展专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针对声屏障开展专项设计,确保其形式、结构、材质、长度、高度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降噪效果要求。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或避开敏感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增补和强化防治措施。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 (略) 及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强 (略) 璧山区三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略) 段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制定供水应急保障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监测和管控,切实保障居民用水。 (略) 乐至县八角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落实三合寨特大桥门式墩方案,避免占用河道,并进一步优化保护区内隧道进出口施工方案,不在保护区内排放隧道施工废水; (略) 龙泉驿区自来水二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落实跨越东 (略) 段设置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等措施。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隧道施工排水的源头防控,针对中梁山隧道、缙云山隧道、云雾山隧道等敏感隧道,采取清污分流措施,尽可能减少隧道施工废水。强化隧道施工排水的影响控制,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注浆堵水等措施,切实减少岩溶隧道等敏感隧道的疏水量和影响范围,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隧道疏排水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居民点,制定应急供水方案,强化供水保障。

  优化涉水桥墩施工工艺,采用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钢围堰等工艺,泥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泥饼干化后外运处置。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运营期站所污(废)水经 (略) 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或定期清运,不得直接排放。对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制定和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下阶段,应优化站所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措施长期稳定有效。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牵引变电所、通信基站等选址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牵引变电所场界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相关规定;加强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皮带等清洁运输方式。具备条件的,采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拌合站、砂石料场加工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 (略) 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加强工程实施的风险防范。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明确人员、职责、制度和资金保障,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专项设计要求。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编制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包括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监理及监测、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监管等情况,定期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你公司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相关信息,依法公开。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以及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两江新区管委会,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局),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长 (略) (略) , (略) (略)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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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略) ,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四川, (略) ,成华区,龙泉驿区, (略) ,乐至县,重庆,成都,资阳
关于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报送新建成 (略) (含十陵南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铁发改函〔2022〕3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和四川省境内,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起自重庆枢纽既有重庆北站, (略) 两江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和 (略) 、 (略) ,引入成都枢纽既有成都站,全长291.33公里(重庆102.71公里、四川188.62公里),正线 (略) 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为350公里/小时,预计近期(2035年)列车对数为86对/日,远期(2045年)为110对/日。共设车站8座,其中新建6座,改建2座(重庆北站、成都站)。新建牵引变电所6座,还建1座。正线新建桥梁177座长168.33公里、隧道39座长81.23公里(其中, (略) 成龙隧道长10.38公里),桥隧比为85.66%。相关工程包括引入重庆枢纽、成都枢纽的相关配套工程等,设计速度为40至120公里/小时;其中,成都枢纽普速外迁工程包括改建货车外绕线长6.15公里、新建十陵南站1座、配套建设相关设施及联络线等工程。

  该项目符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1〕1192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可能对沿线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经过川东平行岭谷区、川中丘陵区、龙泉山低山区和川西平原区等地貌单元, (略) 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涪江中下游农业生态功能区等多个生态功能区,沿线分布有针叶林、阔叶林、灌丛等植被类型和金荞麦、野大豆、雀鹰、画眉、中华鳖、胭脂鱼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将占用部分植被及湿地,施工、运营等将可能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部分隧道施工可能对周边地表植被产生不利影响。涉及嘉陵江、沱江等重要河流 (略) 段,还可能对水生生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新增人工构筑物将可能与原有景观不协调。按照依法合规、生态优先、影响最小等原则,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 (略) 进行比选和优化后,项目以隧道、桥梁、路基等形式穿越四川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实施将可能对其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噪声及振动影响。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敏感目标274处( (略) 71处、四川省203处,居民点266处、学校等特殊保护目标8处),环境振动敏感目标266处(居民点262处、学校等特殊保护目标4处)。 (略) 、公路等影响,20处声环境敏感目标现状噪声超标,环境振动敏感目标现状振动均达标。项目实施将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据预测,运营近期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有262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超标( (略) 66处、四川省196处);落实拆迁措施后,运营期振动敏感目标均达标。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主要以桥梁形式跨越嘉陵江、沱江等多条河流,以隧道、桥梁、路基等形 (略) 璧山区三江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沿线中梁山隧道、缙云山隧 (略) 段岩溶较发育,部分隧道疏排水可能对周边居民用水等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实施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隧道排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可能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一旦发生渗漏可能会污染土壤环境及地下水环境。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电磁、扬尘污染、固体废物等,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保护生态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优化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 (略) 、控制新 (略) 宽度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隧道、桥梁、路基等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排向指定弃渣场,落实先挡后弃要求,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

  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隧道洞口等区域设置栅栏等防护措施,施工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集中时段,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优化桥梁设计,尽量减少涉水桥墩。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根据其苑、 (略) 、一品荷花等其他16处敏 (略) 段采取折臂式声屏障措施;对涉及三台村5组等146处敏感目标拟采取声屏 (略) 段,应进一步采取加高声屏障的措施;对涉及八字桥村6组等78处预测超标敏 (略) 段应采取声屏障措施;对涉及其他17处居民户数相对较少敏 (略) 段,应根据保护目标户数、分布等,采取声屏障、拆迁或功能置换等措施。针对成都枢纽涉及烈士陵园、幼儿园等敏感地下线 (略) 段,应采取减振垫等强化减振措施。下阶段,应就全封闭声屏障、轨道减振等关键技术开展专题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针对声屏障开展专项设计,确保其形式、结构、材质、长度、高度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降噪效果要求。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或避开敏感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增补和强化防治措施。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 (略) 及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

  (四)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强 (略) 璧山区三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略) 段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制定供水应急保障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监测和管控,切实保障居民用水。 (略) 乐至县八角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落实三合寨特大桥门式墩方案,避免占用河道,并进一步优化保护区内隧道进出口施工方案,不在保护区内排放隧道施工废水; (略) 龙泉驿区自来水二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落实跨越东 (略) 段设置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等措施。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隧道施工排水的源头防控,针对中梁山隧道、缙云山隧道、云雾山隧道等敏感隧道,采取清污分流措施,尽可能减少隧道施工废水。强化隧道施工排水的影响控制,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注浆堵水等措施,切实减少岩溶隧道等敏感隧道的疏水量和影响范围,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隧道疏排水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居民点,制定应急供水方案,强化供水保障。

  优化涉水桥墩施工工艺,采用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钢围堰等工艺,泥浆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泥饼干化后外运处置。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运营期站所污(废)水经 (略) 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或定期清运,不得直接排放。对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制定和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下阶段,应优化站所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措施长期稳定有效。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牵引变电所、通信基站等选址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牵引变电所场界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相关规定;加强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皮带等清洁运输方式。具备条件的,采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拌合站、砂石料场加工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 (略) 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加强工程实施的风险防范。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明确人员、职责、制度和资金保障,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专项设计要求。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编制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包括生态环境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监理及监测、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监管等情况,定期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你公司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相关信息,依法公开。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以及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两江新区管委会,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2年9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局,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局),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沙坪坝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长 (略) (略) , (略) (略)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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