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关于对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关于对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1月 01日至 2022年11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B座,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项目概况

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 (略) 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龙穴岛围垦区北部,包含海域及*域工程,其中海域工程拟建设1个万吨级大型海事巡逻船泊位、1个3000吨级大型海事巡逻船泊位以及1个中小型巡逻船泊位,万吨级海事巡逻船泊位和3000吨级海事巡逻船泊位结构均按照*吨级设计,码头岸线380米,引桥约66米。*域拟建设值班用房、综合仓库、变电所、供水调节站、污水处理站以及直升机停机坪等配套设施。项目码头为海事船提供靠泊、补给和检修等岸基后勤保障服务,属于非商业生产性码头,装卸货物主要为海巡船的运营物资、配件、生活补给物资以及应急抢险物资等,各种物资以件杂货的形式进行装卸作业。项目拟申请海域使用面积57.9167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用海和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项目占用岸线,海堤加固龙穴岛人工岸线长度165.1米(不实施岸线占补),引桥建设占用龙穴岛2019修测海岸线10.7米(实施占补,拟选定龙穴岛东北角进行海岛岸线修复)。

环评机构

(略) 南海海洋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船舶、*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利用船载收集装置收集后排入接收设施,定期由施工单位自行 (略) 接收上岸处理,不在本工程附近海域排放。*域施工现场产生的真空预压排水、施工泥浆废水须经泥沙沉淀池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相应标准后回用于*域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施工期疏浚船舶采用抓斗挖泥船+泥驳组合进行施工,疏浚砂在泥驳船舱里沉淀后上清液排入海中。港池、航道疏浚期间应采取优化施工进度安排、疏浚作业尽量避开大潮期、做好疏浚期间水环境监测检查工作等措施。
(二)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尾气。项目应制定合理规范的施工方案,设置工地围挡,采取适宜的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应加强施工管理,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要求。应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减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尾气的环境影响。施工废气排放需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域施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间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m的围挡,合理安排施工设备的位置,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项目的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项目海域施工期时应采用先进环保型施工机械,通过延长打桩时冲击时间、打桩作业强度由轻至重地进行等措施减少对可能出现在工程海域的黄唇鱼或白海豚造成影响。
(四)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船舶垃圾、生活垃圾、隔油池产生的废矿物油、疏浚土等。船舶垃圾由具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负责接收和处置。建筑垃圾应严格执行《 (略) 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经收集后运送至规定的消纳地点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统一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港池疏浚土部分用于*域回填,其余疏浚土全部外抛至中山翠亨新区或大万山南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的水污染物主要为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域生活污水、码头、值班房及车辆冲洗废水等。船舶含油污水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外排。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含船舶生活污水及*域生活污水)须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相应标准后回用于后方*域绿化。
(六)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直升机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地埋式加盖密封,减少恶臭的传播。备用发电机废气须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预留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厂界恶臭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七)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域生活垃圾、到港船舶垃圾、污泥、维护性疏浚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油、润滑油(HW08)、含油废抹布和手套(HW49)、废包装桶(HW49)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建设要求。*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到港船舶垃圾分选检疫并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接收。污泥交由专门污泥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再利用。运营期年维护疏浚土运至大万山南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1月 01日至 2022年11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B座,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项目概况

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 (略) 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龙穴岛围垦区北部,包含海域及*域工程,其中海域工程拟建设1个万吨级大型海事巡逻船泊位、1个3000吨级大型海事巡逻船泊位以及1个中小型巡逻船泊位,万吨级海事巡逻船泊位和3000吨级海事巡逻船泊位结构均按照*吨级设计,码头岸线380米,引桥约66米。*域拟建设值班用房、综合仓库、变电所、供水调节站、污水处理站以及直升机停机坪等配套设施。项目码头为海事船提供靠泊、补给和检修等岸基后勤保障服务,属于非商业生产性码头,装卸货物主要为海巡船的运营物资、配件、生活补给物资以及应急抢险物资等,各种物资以件杂货的形式进行装卸作业。项目拟申请海域使用面积57.9167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用海和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项目占用岸线,海堤加固龙穴岛人工岸线长度165.1米(不实施岸线占补),引桥建设占用龙穴岛2019修测海岸线10.7米(实施占补,拟选定龙穴岛东北角进行海岛岸线修复)。

环评机构

(略) 南海海洋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船舶、*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利用船载收集装置收集后排入接收设施,定期由施工单位自行 (略) 接收上岸处理,不在本工程附近海域排放。*域施工现场产生的真空预压排水、施工泥浆废水须经泥沙沉淀池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相应标准后回用于*域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施工期疏浚船舶采用抓斗挖泥船+泥驳组合进行施工,疏浚砂在泥驳船舱里沉淀后上清液排入海中。港池、航道疏浚期间应采取优化施工进度安排、疏浚作业尽量避开大潮期、做好疏浚期间水环境监测检查工作等措施。
(二)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尾气。项目应制定合理规范的施工方案,设置工地围挡,采取适宜的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应加强施工管理,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要求。应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减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尾气的环境影响。施工废气排放需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域施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间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m的围挡,合理安排施工设备的位置,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项目的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项目海域施工期时应采用先进环保型施工机械,通过延长打桩时冲击时间、打桩作业强度由轻至重地进行等措施减少对可能出现在工程海域的黄唇鱼或白海豚造成影响。
(四)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船舶垃圾、生活垃圾、隔油池产生的废矿物油、疏浚土等。船舶垃圾由具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负责接收和处置。建筑垃圾应严格执行《 (略) 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经收集后运送至规定的消纳地点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统一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港池疏浚土部分用于*域回填,其余疏浚土全部外抛至中山翠亨新区或大万山南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的水污染物主要为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域生活污水、码头、值班房及车辆冲洗废水等。船舶含油污水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外排。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含船舶生活污水及*域生活污水)须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相应标准后回用于后方*域绿化。
(六)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直升机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地埋式加盖密封,减少恶臭的传播。备用发电机废气须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预留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厂界恶臭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七)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域生活垃圾、到港船舶垃圾、污泥、维护性疏浚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油、润滑油(HW08)、含油废抹布和手套(HW49)、废包装桶(HW49)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建设要求。*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到港船舶垃圾分选检疫并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接收。污泥交由专门污泥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再利用。运营期年维护疏浚土运至大万山南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