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驰科研有限公司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长沙金驰科研有限公司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 (略) 1号星工场B3栋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朋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元在租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 (略) 1号星工场B3栋201室(租赁协议见附件3)建设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总用地面积约为1254.43m2,主要产品为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统一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喷雾干燥废气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本项目喷雾干燥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臭气通过车间内设置的D级洁净空调系统及臭氧发生器处理后外排。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纯水制备机、离心机、喷雾干燥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实验区产生的废实验用品,包含试管、手套、破损的试验器皿、超滤、纳滤工序中的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应暂存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设低温保存设备,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日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 (略) 1号星工场B3栋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朋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元在租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 (略) 1号星工场B3栋201室(租赁协议见附件3)建设年产1000kg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中试车间,总用地面积约为1254.43m2,主要产品为人工养殖子二代大鲵低聚肽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统一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喷雾干燥废气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本项目喷雾干燥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臭气通过车间内设置的D级洁净空调系统及臭氧发生器处理后外排。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纯水制备机、离心机、喷雾干燥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生产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实验区产生的废实验用品,包含试管、手套、破损的试验器皿、超滤、纳滤工序中的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应暂存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设低温保存设备,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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