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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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生态环境局多伦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 (略) 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多伦县环境保护局*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略) 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

(略) 院内

多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兴安盟 (略)

该项目位于 (略) 院内(向阳街与上都南路交叉口)。坐标:北纬 42°11′47.252″;东经 116°28′2.437″。 (略) 是全盟唯一 (略) ,是国家二级 (略) 。20 (略) 搬迁新址(搬至原多 (略) 旧址),总占地面积10043m2,现有床位150张、职工124人、设有13个临床科室及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3个医技科室。现有综合楼病房面积相对狭小,缺乏中医临床用房、重点专科用房等业务用房。 (略) (略) 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11039m2业务用房,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内设病房、中药库、诊室、外科治疗、外科诊室、针灸治疗室、手术室等;购置相关中西医医疗设备。拟设置70张病床。项目扩建完成后共有220张床位。

本项目总投资为5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在运输、装卸和堆存过程中应采取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围栏遮挡等措施,防止产生粉尘。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2、运营期,化验室废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污染物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味采用一体化设备,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运营期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回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废水。

2、运营期,医疗 (略) 现有处理能力为40t/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沉淀-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不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城管局要求到指定地点处理,不能随意倾倒对环境造成污染。

2、运营期,医疗废物、废药品、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化验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暂存在危废间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

严格控制厂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施工期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 (略) 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多伦县环境保护局*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略) 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

(略) 院内

多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兴安盟 (略)

该项目位于 (略) 院内(向阳街与上都南路交叉口)。坐标:北纬 42°11′47.252″;东经 116°28′2.437″。 (略) 是全盟唯一 (略) ,是国家二级 (略) 。20 (略) 搬迁新址(搬至原多 (略) 旧址),总占地面积10043m2,现有床位150张、职工124人、设有13个临床科室及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3个医技科室。现有综合楼病房面积相对狭小,缺乏中医临床用房、重点专科用房等业务用房。 (略) (略) 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11039m2业务用房,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内设病房、中药库、诊室、外科治疗、外科诊室、针灸治疗室、手术室等;购置相关中西医医疗设备。拟设置70张病床。项目扩建完成后共有220张床位。

本项目总投资为5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在运输、装卸和堆存过程中应采取定时洒水、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围栏遮挡等措施,防止产生粉尘。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2、运营期,化验室废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污染物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味采用一体化设备,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运营期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回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废水。

2、运营期,医疗 (略) 现有处理能力为40t/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沉淀-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不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城管局要求到指定地点处理,不能随意倾倒对环境造成污染。

2、运营期,医疗废物、废药品、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化验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暂存在危废间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

严格控制厂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施工期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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