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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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 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林西县住建局发布时间:** 16:56

为扎实做好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 (略) 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林西镇政府认真落实,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工作。按照《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5〕2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林西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的基础上,按照新型城镇化建 (略) 更新行动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和科学规划、合理改造的原则,通过实施棚户区内非成套住宅综合改造,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略) 更加宜居、更富有活力,让居民生活更美好,不断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综合整治的必要性

棚户区综合改造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本项目棚户区住房内设施不齐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基础设施严重缺失且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与生产,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很不协调。该项目可以完善公共服务, (略) 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区域建设,是扩大内需、惠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方式。

三、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林西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公安局、林西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日常事务。林西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配合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与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衔接。

四、基本情况及目标

按照《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发改审批字〔2021〕67号)的计划安排,2022年完成林西县第三中学东侧、羊肠子河西侧、松漠大街北侧处区域,共计240户非成套住房综合改造任务。

五、基本原则和目标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居民配合,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略) 非成套住宅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的预期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和宜改则改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设计可实施规划方案,稳步推进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二)坚持集中连片、“成套”建设原则。即改造后的住宅室内配备独立卫生间和厨房等配套设施,达到成套性住房标准,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室外要有上下水、硬化道路(街巷)、供暖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改造还要遵循集中整治与分步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一般整治相结合、前期整治与后期管理相结合、整治改造与片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整治与管理结合原则。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五)坚持居民参与的原则。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的义务与职责。

(六)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要按照“乡镇统筹、以块为主、片区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在综合整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整治内容

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房综合整治改造工程,计划对城区内的非成套性房屋建筑进行配套独立厨房和卫生间,涉及居民240户,改造建筑面积2.548万平方米;同时完善住宅独立卫生间和厨房,整改给排水管网、铺设室外集中供热管道及热力泵站;完善巷道硬化。

七、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

林西镇对拟整治的片区开展调查,调查应覆盖片区80%以上的居民。由林西镇汇总调查结果并上报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整治的依据,有效问卷反馈中大多数(2/3以上)居民有整治要求的方可列入整治计划。列入整治计划的项目报林西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项目立项、财政预算的依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县棚户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的年度整治计划及时办理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手续。

(二)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

林西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程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监理。

设计单位应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纸设计。1.设计征求意见会。由林西镇召集整治项目所在地居民代表(3-5人)与设计人员组织开展设计征求意见会,设计单位应在综合居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满足居民的需求。2.方案公示。片区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需在改在地块主要出入口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林西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期间居民的建议,及时告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据此完善初步设计,同步调整概算。

(三)办理项目招标

林西镇人民政府按照程序组织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四)资金筹集和管理

1.县政府出资,包括中央、自治区棚改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个人出资部分,包括室内独立卫生间和厨房改造两项工程。

3.设立专用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建立上级部门相互制约共同监督的资金管理体制。

(五)施工管理

施工期间要充分尊重民意,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开工后,县住建局督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做好必要的隐蔽工程变更记录。在整治项目施工前3个工作日,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并设置工程公示牌,方便片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监督现场施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让居民全过程参与片区整治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

(六)竣工验收、接管

1.棚户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为接管主体。

2.工程竣工后,由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林西镇等部门现场查看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并入户进行抽检。

3.居民室内验收符合建设标准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形式,预计给予居民5000元补助资金,实际补助资金最终以室内工程完工时间及监理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为准。

4.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推进小组5个工作日内出具《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5.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由县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推进小组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复检。

6.改造区接管验收达标后,填写《棚户区环境综合整治接管验收单》

八、监督管理与绩效考核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林西镇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整治成果,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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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 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林西县住建局发布时间:** 16:56

为扎实做好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 (略) 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林西镇政府认真落实,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工作。按照《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5〕2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林西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的基础上,按照新型城镇化建 (略) 更新行动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和科学规划、合理改造的原则,通过实施棚户区内非成套住宅综合改造,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略) 更加宜居、更富有活力,让居民生活更美好,不断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综合整治的必要性

棚户区综合改造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本项目棚户区住房内设施不齐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基础设施严重缺失且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与生产,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很不协调。该项目可以完善公共服务, (略) 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区域建设,是扩大内需、惠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方式。

三、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林西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公安局、林西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日常事务。林西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配合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与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衔接。

四、基本情况及目标

按照《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发改审批字〔2021〕67号)的计划安排,2022年完成林西县第三中学东侧、羊肠子河西侧、松漠大街北侧处区域,共计240户非成套住房综合改造任务。

五、基本原则和目标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居民配合,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略) 非成套住宅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的预期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和宜改则改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设计可实施规划方案,稳步推进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二)坚持集中连片、“成套”建设原则。即改造后的住宅室内配备独立卫生间和厨房等配套设施,达到成套性住房标准,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室外要有上下水、硬化道路(街巷)、供暖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改造还要遵循集中整治与分步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一般整治相结合、前期整治与后期管理相结合、整治改造与片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整治与管理结合原则。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五)坚持居民参与的原则。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的义务与职责。

(六)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要按照“乡镇统筹、以块为主、片区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在综合整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整治内容

2022年林西县林西镇非成套住房综合整治改造工程,计划对城区内的非成套性房屋建筑进行配套独立厨房和卫生间,涉及居民240户,改造建筑面积2.548万平方米;同时完善住宅独立卫生间和厨房,整改给排水管网、铺设室外集中供热管道及热力泵站;完善巷道硬化。

七、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

林西镇对拟整治的片区开展调查,调查应覆盖片区80%以上的居民。由林西镇汇总调查结果并上报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整治的依据,有效问卷反馈中大多数(2/3以上)居民有整治要求的方可列入整治计划。列入整治计划的项目报林西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项目立项、财政预算的依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县棚户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的年度整治计划及时办理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手续。

(二)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

林西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程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监理。

设计单位应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纸设计。1.设计征求意见会。由林西镇召集整治项目所在地居民代表(3-5人)与设计人员组织开展设计征求意见会,设计单位应在综合居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满足居民的需求。2.方案公示。片区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需在改在地块主要出入口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林西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期间居民的建议,及时告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据此完善初步设计,同步调整概算。

(三)办理项目招标

林西镇人民政府按照程序组织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四)资金筹集和管理

1.县政府出资,包括中央、自治区棚改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个人出资部分,包括室内独立卫生间和厨房改造两项工程。

3.设立专用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建立上级部门相互制约共同监督的资金管理体制。

(五)施工管理

施工期间要充分尊重民意,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开工后,县住建局督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做好必要的隐蔽工程变更记录。在整治项目施工前3个工作日,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并设置工程公示牌,方便片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监督现场施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让居民全过程参与片区整治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

(六)竣工验收、接管

1.棚户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为接管主体。

2.工程竣工后,由县棚户区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林西镇等部门现场查看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并入户进行抽检。

3.居民室内验收符合建设标准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形式,预计给予居民5000元补助资金,实际补助资金最终以室内工程完工时间及监理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为准。

4.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镇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推进小组5个工作日内出具《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5.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由县非成套住宅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推进小组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复检。

6.改造区接管验收达标后,填写《棚户区环境综合整治接管验收单》

八、监督管理与绩效考核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林西镇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整治成果,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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