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2022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西安市阎良区2022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阎良区2022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地 (略) 阎 (略) 街道办事处农兴村新西组,地块位 (略) 两侧,共包括3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地块二东侧为在建的住宅小区,地块三东侧为空置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南侧为空置地块,地块三南侧为在建的龙鼎天墅小区;地块一、地块二西侧为新华街道中心小学,地块三东西侧为东方尚城小区和阳光上东小区;地块一北侧为福源四季风景小区,地块二北侧在建的丽登悦城小区,地块三北侧为空置地块,地块面积*m2,中心地理坐标为E109°15"3.39",N34°39"38.55",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2022年8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出具了《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按照相关要求,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主要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 (略) 阎良区2022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从即日起,调查报告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2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编制机构:陕西 (略)
地址: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 (略) 99号西安佳为科技产业园104栋4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
E-mail:*@*q.com
一、项目概况
(略) 阎良区2022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地 (略) 阎 (略) 街道办事处农兴村新西组,地块位 (略) 两侧,共包括3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地块二东侧为在建的住宅小区,地块三东侧为空置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南侧为空置地块,地块三南侧为在建的龙鼎天墅小区;地块一、地块二西侧为新华街道中心小学,地块三东西侧为东方尚城小区和阳光上东小区;地块一北侧为福源四季风景小区,地块二北侧在建的丽登悦城小区,地块三北侧为空置地块,地块面积*m2,中心地理坐标为E109°15"3.39",N34°39"38.55",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2022年8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出具了《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按照相关要求,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主要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 (略) 阎良区2022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从即日起,调查报告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2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编制机构:陕西 (略)
地址: (略)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 (略) 99号西安佳为科技产业园104栋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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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
E-mail:*@*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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