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碱回收节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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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碱回收节能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01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碱回收节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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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碱回收节能项目
(略)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村委会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 79 号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1套200t/h多效蒸发+1套32t/h单效蒸发+15t/h碱回收单元+5t/h溴化钠回收单元,以及配套公辅工程等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要求;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域;符合《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所在用地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要求。
本项目是对现有废水的优化处置利用,属于清洁生产项目
1、本项目碱回收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和颗粒物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废水焚烧设施控制要求,二*苯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中新建项目二级标准。2、本项目的实施减少废水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厂内污水处理场排放废水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3、本项目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4、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5、本项目新增排放SO2 3.2t/a,NOx 57.6t/a,颗粒物2.88t/a,VOCs5.76t/a。根据《推进洋浦港口岸电建设实施方案》,洋浦开发区进行码头岸电改造。目前,基本完成25个泊位及4个工作船泊位岸电改造,投入使用后将可以减少到港船舶燃料油使用,进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预测到2021年、2022年、2023年岸电使用比例为20%、25%、35%。预计到2021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在现状基础上削减21.76吨/年、172.58吨/年;到2022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42.45吨/年、672.40吨/年;到202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44.63吨/年、724.20吨/年。其中,氮氧化物86.77t/a已用于“ (略) 年产*吨精对苯二*酸(PTA)工程”的总量核减替代,余量能够满足本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替代需求。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本项目碱回收炉助燃燃料采用低硫天然气;碱回收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去除烟气中的颗粒物;碱回收炉采用低NOx燃烧器,抑制燃烧过程中NOx的形成;烟气再采用SCR脱硝工艺进一步脱硝。最终碱回收炉烟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2)本项目有机蒸汽冷凝液和不凝气通过管线返回脱水塔系统;蒸发凝结水、余热锅炉排污等工艺废水通过管线密闭输送至污水处理站,避免VOCs和恶臭气体挥发污染周围环境。浓缩液缓存罐设置顶空链接收集储罐呼吸损耗送碱回收炉处理,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本项目是对部分高盐高浓度的PTA工艺废水分质处理,本项目实施后,排至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减少,废水COD平均浓度从*mg/L降低至296.44mg/L,且少了大量的盐和有机物,污水处理站运行更加稳定,能够稳定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由受委托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另行委托有资质的社会车辆承担,其过程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要求。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厂内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要求建设。4、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到应急响应的全阶段控制。根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其中污染防治区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设计规范》(GB/T *—2013)进行防渗设计。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可利用现有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厂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机泵进行隔音处理;对压缩机进行消声、隔声、吸声及综合治理;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根据根据《海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类区域。(2)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内,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20)》,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3)海域功能区划根据《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海域为洋浦港区(HN098DⅣ),功能区类别为四类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场统一处理达标后经开发 (略) 收集,近期通过海南炼化排海管排放,待洋浦开发区公共排海管建成后,通过公共排海管在海面下-10m深处排放,项目污水最终排入洋浦排污混合区海域(HN010W),主导功能为排污,功能区边界水质按四类控制。(4)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尚未发布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参照评价区内已批复的其他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因此,按Ⅲ类地下水功能进行评价。
本项目设有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等,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事故 (略) 环境监测站,并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与地方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应急监测系统联动,对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实时监控,为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准确提供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的数据资料,保证应急指挥中心准确实施救援决策。按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设置三级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各级应急指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要求,并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此同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启动机制、联动方式,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环境风险可防控。此外,洋浦经济开发区已考虑与本项目的事故水防控体系进行有效联通,项目最终形成“装置-厂区-园区/区域”多级防控体系,可以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周边海域。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发布时间:2022-11-01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碱回收节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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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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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村委会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 79 号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1套200t/h多效蒸发+1套32t/h单效蒸发+15t/h碱回收单元+5t/h溴化钠回收单元,以及配套公辅工程等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要求;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域;符合《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所在用地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要求。
本项目是对现有废水的优化处置利用,属于清洁生产项目
1、本项目碱回收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和颗粒物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废水焚烧设施控制要求,二*苯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中新建项目二级标准。2、本项目的实施减少废水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厂内污水处理场排放废水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3、本项目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4、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5、本项目新增排放SO2 3.2t/a,NOx 57.6t/a,颗粒物2.88t/a,VOCs5.76t/a。根据《推进洋浦港口岸电建设实施方案》,洋浦开发区进行码头岸电改造。目前,基本完成25个泊位及4个工作船泊位岸电改造,投入使用后将可以减少到港船舶燃料油使用,进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预测到2021年、2022年、2023年岸电使用比例为20%、25%、35%。预计到2021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在现状基础上削减21.76吨/年、172.58吨/年;到2022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42.45吨/年、672.40吨/年;到202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44.63吨/年、724.20吨/年。其中,氮氧化物86.77t/a已用于“ (略) 年产*吨精对苯二*酸(PTA)工程”的总量核减替代,余量能够满足本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替代需求。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本项目碱回收炉助燃燃料采用低硫天然气;碱回收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去除烟气中的颗粒物;碱回收炉采用低NOx燃烧器,抑制燃烧过程中NOx的形成;烟气再采用SCR脱硝工艺进一步脱硝。最终碱回收炉烟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2)本项目有机蒸汽冷凝液和不凝气通过管线返回脱水塔系统;蒸发凝结水、余热锅炉排污等工艺废水通过管线密闭输送至污水处理站,避免VOCs和恶臭气体挥发污染周围环境。浓缩液缓存罐设置顶空链接收集储罐呼吸损耗送碱回收炉处理,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本项目是对部分高盐高浓度的PTA工艺废水分质处理,本项目实施后,排至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减少,废水COD平均浓度从*mg/L降低至296.44mg/L,且少了大量的盐和有机物,污水处理站运行更加稳定,能够稳定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由受委托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另行委托有资质的社会车辆承担,其过程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要求。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厂内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要求建设。4、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到应急响应的全阶段控制。根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其中污染防治区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设计规范》(GB/T *—2013)进行防渗设计。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可利用现有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厂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机泵进行隔音处理;对压缩机进行消声、隔声、吸声及综合治理;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根据根据《海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类区域。(2)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内,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20)》,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3)海域功能区划根据《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海域为洋浦港区(HN098DⅣ),功能区类别为四类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场统一处理达标后经开发 (略) 收集,近期通过海南炼化排海管排放,待洋浦开发区公共排海管建成后,通过公共排海管在海面下-10m深处排放,项目污水最终排入洋浦排污混合区海域(HN010W),主导功能为排污,功能区边界水质按四类控制。(4)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尚未发布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参照评价区内已批复的其他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因此,按Ⅲ类地下水功能进行评价。
本项目设有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等,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事故 (略) 环境监测站,并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与地方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应急监测系统联动,对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实时监控,为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准确提供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的数据资料,保证应急指挥中心准确实施救援决策。按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设置三级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各级应急指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要求,并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此同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启动机制、联动方式,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环境风险可防控。此外,洋浦经济开发区已考虑与本项目的事故水防控体系进行有效联通,项目最终形成“装置-厂区-园区/区域”多级防控体系,可以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周边海域。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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