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天津金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天津 (略)
新建年产*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30日,天津 (略)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 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组织环评单位泊源(天津) (略) 、检 (略)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天津金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办法,查阅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行政批复意见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内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验收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 (略) 地 (略) 宝坻区天宝工业园 (略) 内,地理位置坐标,北纬39°46′8.47″,东经117°16′11.19″,公司所在厂区四至环境情况:东侧为天津方 (略) 厂区,南侧为荣盛时代(天津) (略) 厂区,西侧为天津 (略) 厂区,北侧为天 (略) 厂区。
天津 (略) 总投资*元,公司地 (略) 宝坻区天宝工业园 (略) 内,公司总建筑面积3253平方米。分别有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原材料间、办公区等。公司现有职工15人,每天一班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250天。公司主要将外购的成品零部件人工组装检验,即为汽车发动机中动力系统成品。
(2)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于2021年2月4日,天津 (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津宝审批备[2021]037号,项目代码:2102-*-89-03-*),2021年10月,委托泊源(天津) (略) 编制了《天津金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5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程序(批复文号:津宝审批许可[2022]9号)。
2022年6月21日,天津 (略) 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0775D91B001W,(有效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7年6月20日);于2022年9月6日,天津 (略) 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2022-270-L)。
项目于2022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4月竣工运行试投产,建设过程中无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无环保违法或行政处罚。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5.*元,占总投资额8.5%,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备、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噪声防治、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保验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等投入。
(4)验收工作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为项目整体自主验收。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要求,验收工作内容: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环评报告设计阶段
公司产品总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生产工位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项目实际建设阶段
产品总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生产工位集气罩集中收集,收集后与浸油防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汇集排气管道内混合,一同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产品种类、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以上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以上调整变动内容,不属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重大变动,不属于增产增污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浸油防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冷凝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生产工位集气罩未收集的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已经按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本项目产品总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生产工位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浸油防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管道内混合,一同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生产工位集气罩未收集的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已经按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2)废水
公司实施雨、污分流制,雨 (略) (略)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超声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车间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处理的生活污水汇合后,经厂区污水总排水口, (略) (略) ,排入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设备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淋清洗机、空压机、污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振、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措施。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废零部件、废胶桶,集中收集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由废旧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5)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到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由宝坻经济开发区环卫保洁队定期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6)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废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天津华庆百胜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为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公司将生产设备与环保设施进行了联机调试,调试期间,主体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公司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的要求,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
(1)废气污染物
排气筒P1出口排放TRVOC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3.58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3.17×10-2kg/h,TRVOC两周期的净化效率为86.7%-93.9%;苯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0.23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05×10-3kg/h;*苯与二*苯合计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3.15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74×10-2kg/h;非*烷总烃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2.49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17×10-2kg/h,非*烷总烃两周期的净化效率为81.7%-93.7%,均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厂界环境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两周期最高浓度为0.59mg/m3,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浓度4.0mg/m3,满足GB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车间门口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两周期最高1h平均浓度为0.81mg/m3,低于国家1h平均排放标准浓度2.0mg/m3,两周期任意最大浓度为0.86mg/m3,低于国家任意最大排放标准浓度4.0mg/m3, (略) 地方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2)废水污染物
公司厂区污水总排水口的污水污染物,其中SS、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及pH值变化范围值,符合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3)厂界噪声
公司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四侧厂界环境噪声,满足GB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标准值。
公司废包装物、废零部件、废胶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储间,集中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员工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到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由城管委环卫保洁队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符合《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的要求。
(6)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废污泥、废活性炭、废油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天津华庆百胜 (略) 无害化处理。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7)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公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了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制作和悬挂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制作和悬挂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
(8)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TRVOC年排放量为0.0570t/a、非*烷总烃年排放量为0.0414t/a;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0.076t/a、氨氮年排放量为0.0063t/a、总氮年排放量为0.0110t/a、总磷年排放量为0.*t/a。污染物总量指标,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预测值和批复的要求。
(9)落实排污许可证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已经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在全国排 (略) 填报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信息登记,并且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其登记编号:*MA0775D91B001W,符合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的要求。
(10)落实应急预案
天津 (略) 编制了《天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9月6日, (略) 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2022-270-L。
五.验收结论
公司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材料齐全。设有兼职环境管理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落实了排污口规范化工作,生产工况符合验收检测条件,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意见的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检测结果达标,危险废物防治措施,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检测技术规范,依据验收检测结果和验收检测报告结论,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天津 (略)
新建年产*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30日,天津 (略)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 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组织环评单位泊源(天津) (略) 、检 (略)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天津金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办法,查阅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行政批复意见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内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验收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 (略) 地 (略) 宝坻区天宝工业园 (略) 内,地理位置坐标,北纬39°46′8.47″,东经117°16′11.19″,公司所在厂区四至环境情况:东侧为天津方 (略) 厂区,南侧为荣盛时代(天津) (略) 厂区,西侧为天津 (略) 厂区,北侧为天 (略) 厂区。
天津 (略) 总投资*元,公司地 (略) 宝坻区天宝工业园 (略) 内,公司总建筑面积3253平方米。分别有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原材料间、办公区等。公司现有职工15人,每天一班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250天。公司主要将外购的成品零部件人工组装检验,即为汽车发动机中动力系统成品。
(2)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于2021年2月4日,天津 (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津宝审批备[2021]037号,项目代码:2102-*-89-03-*),2021年10月,委托泊源(天津) (略) 编制了《天津金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5日, (略)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程序(批复文号:津宝审批许可[2022]9号)。
2022年6月21日,天津 (略) 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0775D91B001W,(有效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7年6月20日);于2022年9月6日,天津 (略) 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2022-270-L)。
项目于2022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4月竣工运行试投产,建设过程中无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无环保违法或行政处罚。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5.*元,占总投资额8.5%,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备、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噪声防治、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保验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等投入。
(4)验收工作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为项目整体自主验收。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要求,验收工作内容: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环评报告设计阶段
公司产品总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生产工位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项目实际建设阶段
产品总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生产工位集气罩集中收集,收集后与浸油防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汇集排气管道内混合,一同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产品种类、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以上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以上调整变动内容,不属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重大变动,不属于增产增污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浸油防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冷凝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生产工位集气罩未收集的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已经按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本项目产品总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生产工位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浸油防腐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管道内混合,一同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生产工位集气罩未收集的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已经按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2)废水
公司实施雨、污分流制,雨 (略) (略)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超声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车间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处理的生活污水汇合后,经厂区污水总排水口, (略) (略) ,排入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设备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淋清洗机、空压机、污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振、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措施。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废零部件、废胶桶,集中收集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由废旧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5)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到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由宝坻经济开发区环卫保洁队定期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6)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废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天津华庆百胜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为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公司将生产设备与环保设施进行了联机调试,调试期间,主体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公司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的要求,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
(1)废气污染物
排气筒P1出口排放TRVOC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3.58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3.17×10-2kg/h,TRVOC两周期的净化效率为86.7%-93.9%;苯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0.23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05×10-3kg/h;*苯与二*苯合计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3.15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74×10-2kg/h;非*烷总烃两周期最高排放浓度为2.49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17×10-2kg/h,非*烷总烃两周期的净化效率为81.7%-93.7%,均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厂界环境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两周期最高浓度为0.59mg/m3,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浓度4.0mg/m3,满足GB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车间门口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两周期最高1h平均浓度为0.81mg/m3,低于国家1h平均排放标准浓度2.0mg/m3,两周期任意最大浓度为0.86mg/m3,低于国家任意最大排放标准浓度4.0mg/m3, (略) 地方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2)废水污染物
公司厂区污水总排水口的污水污染物,其中SS、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及pH值变化范围值,符合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3)厂界噪声
公司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四侧厂界环境噪声,满足GB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排放标准值。
公司废包装物、废零部件、废胶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储间,集中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员工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到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由城管委环卫保洁队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符合《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的要求。
(6)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废污泥、废活性炭、废油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天津华庆百胜 (略) 无害化处理。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7)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公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了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制作和悬挂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制作和悬挂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
(8)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TRVOC年排放量为0.0570t/a、非*烷总烃年排放量为0.0414t/a;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0.076t/a、氨氮年排放量为0.0063t/a、总氮年排放量为0.0110t/a、总磷年排放量为0.*t/a。污染物总量指标,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预测值和批复的要求。
(9)落实排污许可证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已经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在全国排 (略) 填报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信息登记,并且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其登记编号:*MA0775D91B001W,符合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的要求。
(10)落实应急预案
天津 (略) 编制了《天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9月6日, (略) 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2022-270-L。
五.验收结论
公司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材料齐全。设有兼职环境管理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落实了排污口规范化工作,生产工况符合验收检测条件,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意见的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检测结果达标,危险废物防治措施,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检测技术规范,依据验收检测结果和验收检测报告结论,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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