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荣腾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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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荣腾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荣腾 (略) 年产*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荣腾 (略) 年产*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东至县泥溪镇

建设单位:

安徽荣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东至县泥溪镇乡村产业振兴产业园,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人造板制造 202-其他”,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3500平方米,购置圆木多片锯、方木多片锯、压刨机、热压拼板机、重型砂光机、涂胶机、热压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生产能力。项目配套建设原料堆棚、仓库。按环评总图布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生产区外100m)范围内现状无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19号文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泥溪镇总体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1台*大卡生物质锅炉,不得擅自使用煤作燃料。项目涂胶、热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锯边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管道引至经布袋除尘器达标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区外10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配套建设一间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废边角料外售生物颗粒厂;木工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97t/a,SO2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34t/a,NOx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408t/a,烟(粉)尘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291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涂胶、预压、热压区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荣腾 (略) 年产*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荣腾 (略) 年产*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东至县泥溪镇

建设单位:

安徽荣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东至县泥溪镇乡村产业振兴产业园,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人造板制造 202-其他”,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3500平方米,购置圆木多片锯、方木多片锯、压刨机、热压拼板机、重型砂光机、涂胶机、热压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张香杉木免漆生态板生产能力。项目配套建设原料堆棚、仓库。按环评总图布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生产区外100m)范围内现状无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19号文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泥溪镇总体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1台*大卡生物质锅炉,不得擅自使用煤作燃料。项目涂胶、热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锯边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管道引至经布袋除尘器达标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区外10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配套建设一间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废边角料外售生物颗粒厂;木工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97t/a,SO2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34t/a,NOx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408t/a,烟(粉)尘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291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涂胶、预压、热压区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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