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引洮供水一期定西市陇通安定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定市水发〔2022〕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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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引洮供水一期定西市陇通安定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定市水发〔2022〕282号)

(略) 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引洮供 (略) 陇通安定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请示》(定水投发〔2022〕144号)收悉。该方案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 (略) 安定区内官营镇、陇西县马河镇。项目主要由管道工程区、 (略) 区和施工临建区3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马河水厂更换维修格栅间循环齿耙式格栅除污机等净水设备,更换陇通输水东干管通安驿镇双尾子段管道4255m、陇通输水东干管赤沙段管道1291m,素混凝土全包供水管道400m,更换检修阀门井、溢流管、排泥井等配套设施;内官水厂更换厂内现状供暖设备及净水设备等。工程总占地面积2.63hm2(均在陇西县马河镇),全部为临时占地,其中管道工程区占地2.32hm2, (略) 区占地0.28hm2,施工临建区占地0.03hm2,占地类型为旱地和其他草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6.*m3(其中剥离表层土0.*m3),填方总量6.*m3(其中绿化覆土0.*m3),无借方,无弃方。工程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工程计划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建成,总工期18个月,设计水平年202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保护率22%。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70.*元,其中工程措施15.*元,植物措施0.*元,临时措施5.*元,独立费用46.*元,基本预备费3.*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在总体投资中,主体已列投资12.*元,方案新增投资57.*元。

(八)依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综〔2014〕58号)第十一条第三款: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该项目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及安定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略) 水务局

2022年9月9日


(略) 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引洮供 (略) 陇通安定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请示》(定水投发〔2022〕144号)收悉。该方案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 (略) 安定区内官营镇、陇西县马河镇。项目主要由管道工程区、 (略) 区和施工临建区3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马河水厂更换维修格栅间循环齿耙式格栅除污机等净水设备,更换陇通输水东干管通安驿镇双尾子段管道4255m、陇通输水东干管赤沙段管道1291m,素混凝土全包供水管道400m,更换检修阀门井、溢流管、排泥井等配套设施;内官水厂更换厂内现状供暖设备及净水设备等。工程总占地面积2.63hm2(均在陇西县马河镇),全部为临时占地,其中管道工程区占地2.32hm2, (略) 区占地0.28hm2,施工临建区占地0.03hm2,占地类型为旱地和其他草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6.*m3(其中剥离表层土0.*m3),填方总量6.*m3(其中绿化覆土0.*m3),无借方,无弃方。工程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工程计划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建成,总工期18个月,设计水平年202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保护率22%。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70.*元,其中工程措施15.*元,植物措施0.*元,临时措施5.*元,独立费用46.*元,基本预备费3.*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在总体投资中,主体已列投资12.*元,方案新增投资57.*元。

(八)依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综〔2014〕58号)第十一条第三款: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该项目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及安定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略) 水务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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