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2022年9月21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2022年9月21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 ||||
项目名称: | 渭源县文旅新城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2-09-21 | |
建设地点: | (略) 渭源县清源镇 | |||
建设单位: | 渭 (略) | 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渭源县清源镇,项目总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7423.*元。热源厂现状安装3×14MW和1×58MW锅炉,本次工程将在原热源厂内新建2×116MW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新建10座换热站,新建2×* (略) ,对58MW 燃煤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已停运的原有3×14MW链条热水锅炉,项目建成后,热源厂总装机规模为290MW,总供热面积约*m2(其中现状供热面积*m2,在建及规划供热面积*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锅炉为2×116MW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为 颗粒物、汞、SO2、NOx;环保措施采用“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系统+炉内喷钙+尾部烟气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技术,通过1根80m烟囱排放,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浓度执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烟尘10mg/m3、SO235mg/Nm3、NOX50mg/Nm3),汞及其化合物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灰罐、石灰石粉仓、消石灰仓、破碎楼仓顶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外排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渣库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储罐周边逃逸氨执行《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号)中“氨的逃逸率应控制在8mg/m3以下”的限制要求。 2.废水。热源厂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软化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及锅炉软化废水部分用于冷却系统补水、煤库渣库抑尘,剩 (略) (略) 。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原有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 (略) (略) 。环评建议建设200m3的雨水收集池一座,并设置雨水切换系统,初期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沉淀后排 (略) ,后期雨水排 (略) 。 3.噪声。项目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程运营产生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及运煤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采用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隔声罩壳、减震基座、隔声间、隔声门窗等措施进行降噪,热源厂厂界周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炉渣、脱硫副产物暂存在渣棚内,最终外售于建材企业;除尘灰进入灰罐暂存并定期由车辆拉运综合利用;软化系统废弃交换树脂及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机修车间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 |||
公众参与情况: | 渭 (略) 确定委托环评工作编制技术单位后,在网站上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甘肃 (略) 编制完成《渭源县文旅新城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将征求意 (略) 、报纸及现场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告知了征求意见的内容。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质疑性意见,本项目可不进行深度公众参与。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 | 电话: | 0932-* | |
邮箱: | *@*63.com | 邮编: | * | |
通讯地址: | (略) 安 (略) 9号 |
公示期:2022-09-21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2-*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9号邮编:*
2022年9月21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 ||||
项目名称: | 渭源县文旅新城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2-09-21 | |
建设地点: | (略) 渭源县清源镇 | |||
建设单位: | 渭 (略) | 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渭源县清源镇,项目总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7423.*元。热源厂现状安装3×14MW和1×58MW锅炉,本次工程将在原热源厂内新建2×116MW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新建10座换热站,新建2×* (略) ,对58MW 燃煤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已停运的原有3×14MW链条热水锅炉,项目建成后,热源厂总装机规模为290MW,总供热面积约*m2(其中现状供热面积*m2,在建及规划供热面积*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锅炉为2×116MW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为 颗粒物、汞、SO2、NOx;环保措施采用“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系统+炉内喷钙+尾部烟气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技术,通过1根80m烟囱排放,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浓度执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要求(烟尘10mg/m3、SO235mg/Nm3、NOX50mg/Nm3),汞及其化合物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灰罐、石灰石粉仓、消石灰仓、破碎楼仓顶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外排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渣库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储罐周边逃逸氨执行《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号)中“氨的逃逸率应控制在8mg/m3以下”的限制要求。 2.废水。热源厂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软化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及锅炉软化废水部分用于冷却系统补水、煤库渣库抑尘,剩 (略) (略) 。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原有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 (略) (略) 。环评建议建设200m3的雨水收集池一座,并设置雨水切换系统,初期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沉淀后排 (略) ,后期雨水排 (略) 。 3.噪声。项目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程运营产生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及运煤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采用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隔声罩壳、减震基座、隔声间、隔声门窗等措施进行降噪,热源厂厂界周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炉渣、脱硫副产物暂存在渣棚内,最终外售于建材企业;除尘灰进入灰罐暂存并定期由车辆拉运综合利用;软化系统废弃交换树脂及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机修车间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 |||
公众参与情况: | 渭 (略) 确定委托环评工作编制技术单位后,在网站上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甘肃 (略) 编制完成《渭源县文旅新城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将征求意 (略) 、报纸及现场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告知了征求意见的内容。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质疑性意见,本项目可不进行深度公众参与。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局 | 电话: | 0932-* | |
邮箱: | *@*63.com | 邮编: | * | |
通讯地址: | (略) 安 (略) 9号 |
公示期:2022-09-21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2-*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安 (略) 9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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