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10月1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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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10月1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 10月 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 (略) 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t/a的氯化钠高温焙烧扩建项目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宁夏 (略)

宁夏石油化工环 (略) (略)

宁夏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公司成立于2006年,目前是经原国家农业部批准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农药、农药中间体合成、精细化工产品和复配制剂的生产。现具有年产1000t敌稗、*t莠灭净、*t2,4-D、1000t2,4-D钠盐及2400t克菌丹、600t灭菌丹、1600t2*4氯苯酚、500t烯草酮、2000t/aMCPA(2-*基-4-氯苯氧*酸)的生产能力,上述产品装置及其配套工程均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运行稳定。厂区内现有1套处理规模为*t/a的氯化钠固盐焙烧炉装置,位于1#精制盐厂房内,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座2#精制盐厂房,厂房内设置1套处理规模为*t/a的氯化钠固盐焙烧炉装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15.*元,占本项目投资的18.41%。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目前精制盐厂房已建成,主体设备密闭式投料机、焙烧炉、板链式输送机等已安装完成,环保工程,仅剩少部分设备及管线尚未安装,项目整体建设完成约90%。此行为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022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居平罗分局以《环境监察整改通知》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焙烧炉尾气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二级碱洗”组合工艺处理后,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要求,通过引风机经1根5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经引风机引至预处理装置收集后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汇入厂区RTO系统(采用“蓄热燃烧+二级碱喷淋”工艺)处理,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要求,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碱洗塔排污水依托厂区现有MVR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合计740m3/d)与生产区其他高盐废水合并处理后,再与其他低浓废水一起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微电解池+絮凝沉淀+生化AAO/AO+MBR膜处理+消毒”工艺)达到 (略) 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最终排入新安污水处理厂处理。焙烧装置区及废水、循环液暂存池、 (略) 等区域均参照《石油化工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进行严格的防渗设计,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选择低噪音设备,减振等方式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厂界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废包装物、废布袋、废催化剂、废耐火砖、污水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其余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环境管理和设备保养,保障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环境风险事故排放的发生。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 10月 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 (略) 99-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t/a的氯化钠高温焙烧扩建项目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宁夏 (略)

宁夏石油化工环 (略) (略)

宁夏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公司成立于2006年,目前是经原国家农业部批准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农药、农药中间体合成、精细化工产品和复配制剂的生产。现具有年产1000t敌稗、*t莠灭净、*t2,4-D、1000t2,4-D钠盐及2400t克菌丹、600t灭菌丹、1600t2*4氯苯酚、500t烯草酮、2000t/aMCPA(2-*基-4-氯苯氧*酸)的生产能力,上述产品装置及其配套工程均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运行稳定。厂区内现有1套处理规模为*t/a的氯化钠固盐焙烧炉装置,位于1#精制盐厂房内,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座2#精制盐厂房,厂房内设置1套处理规模为*t/a的氯化钠固盐焙烧炉装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15.*元,占本项目投资的18.41%。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目前精制盐厂房已建成,主体设备密闭式投料机、焙烧炉、板链式输送机等已安装完成,环保工程,仅剩少部分设备及管线尚未安装,项目整体建设完成约90%。此行为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022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居平罗分局以《环境监察整改通知》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焙烧炉尾气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二级碱洗”组合工艺处理后,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及《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要求,通过引风机经1根5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经引风机引至预处理装置收集后采用“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汇入厂区RTO系统(采用“蓄热燃烧+二级碱喷淋”工艺)处理,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要求,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碱洗塔排污水依托厂区现有MVR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合计740m3/d)与生产区其他高盐废水合并处理后,再与其他低浓废水一起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微电解池+絮凝沉淀+生化AAO/AO+MBR膜处理+消毒”工艺)达到 (略) 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最终排入新安污水处理厂处理。焙烧装置区及废水、循环液暂存池、 (略) 等区域均参照《石油化工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进行严格的防渗设计,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选择低噪音设备,减振等方式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厂界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废包装物、废布袋、废催化剂、废耐火砖、污水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其余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环境管理和设备保养,保障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环境风险事故排放的发生。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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