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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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牟 (略) 36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备注

1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

牟平区

烟台 (略)

烟台 (略)

牟平区政府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由烟台 (略) 建设“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拟在观水镇建设一座5000立方米/天净水厂,配套DN300原水管道约5.7公里,DN100~DN300配水管道约8.9公里,利用现状管道约7.5公里。解决观阳佳苑安置户、观水镇驻地及周边约26个村生活供水、观水镇工业供水及学校、医院等公共用水问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项目施工期泥浆弃土应依法处置,采取抑尘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垃圾存放点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2、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粉尘。要采取工地洒水、建档风板、蓬布遮盖等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空气污染。

3、施工期的废水尽量循环利用。外排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4、建设过程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要保护好已有植被,建设工程结束后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周围生态环境及时得以恢复。

5、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墙体增加隔声材料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其中南侧敏感点噪声需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6、加强项目区绿化,确保厂界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7、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集中收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排入观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8、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污泥等其它一般工业固废,要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堆弃或排放。

9、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牟平区分局备案,应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烟台 (略)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牟 (略) 36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备注

1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

牟平区

烟台 (略)

烟台 (略)

牟平区政府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由烟台 (略) 建设“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拟在观水镇建设一座5000立方米/天净水厂,配套DN300原水管道约5.7公里,DN100~DN300配水管道约8.9公里,利用现状管道约7.5公里。解决观阳佳苑安置户、观水镇驻地及周边约26个村生活供水、观水镇工业供水及学校、医院等公共用水问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项目施工期泥浆弃土应依法处置,采取抑尘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垃圾存放点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2、该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粉尘。要采取工地洒水、建档风板、蓬布遮盖等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空气污染。

3、施工期的废水尽量循环利用。外排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4、建设过程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要保护好已有植被,建设工程结束后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周围生态环境及时得以恢复。

5、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墙体增加隔声材料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其中南侧敏感点噪声需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6、加强项目区绿化,确保厂界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7、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集中收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排入观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8、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污泥等其它一般工业固废,要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堆弃或排放。

9、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牟平区分局备案,应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烟台 (略)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


(略) 牟平区农村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观水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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