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建鑫煤业有限公司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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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建鑫煤业有限公司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略)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项目

二、项目概况:

开发煤矿位于 (略) 汇川区高坪镇镜内,行政 (略) 汇川区高坪镇管辖。2007年11月12日,贵州大学勘 (略) 编制了《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整合)开采方案设计》,通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评审,获得批复(黔煤规字[2007]363号),设计规模为*t/a。2019年5月,开发煤矿进行了机械化改造,2019年9月贵州永风 (略) 编制了《贵州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19]218号予以批复”,同意开发煤矿核定生产能力*t/a。

2021年9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局发文《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该通知要求环环评[2020]63号文件印发前,已取得生产能力核定批复的煤矿,列入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单个煤矿核定生产能力较环评批复能力增加幅度在30%(含)~100%(含)之间的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021年10月18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黔能源 煤炭[2021]106号),要求生产能力核增煤矿按照“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开发煤矿*t/a系统正常生产中,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为开发煤矿*t/a系统补办环评。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煤矸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 (略) 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储煤场全封闭棚架式,地面筛分设备、卸载站密闭处置,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环评要求先行改扩建现有的矿井水处理站,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管道排水相关工程,在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前,应采取以下临时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因此环评要求,旱厕收集粪便,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其余生活污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复用;施工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为施工防尘洒水。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外排。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水评价要求采用评价要求采用曝气调节池+混凝沉淀+一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脱水+部分消毒复用”工艺处理。规模90m3/h满足全矿井开采最大处理需求的同时尚有一定富余。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置,规模192m3/d,工业场地冲刷水设置100m3水池,矸石淋溶水采用50m3淋溶水池进行收集处理,全部复用。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煤矸石定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煤泥掺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工业场地内压风机、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瓦斯抽放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略) 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全本下载地址:

http://** 提取码: 7tfh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_*.html

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办公室。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汇川区高坪街道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乾辰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 (略) ,汇川区,遵义

(略)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核能)项目

二、项目概况:

开发煤矿位于 (略) 汇川区高坪镇镜内,行政 (略) 汇川区高坪镇管辖。2007年11月12日,贵州大学勘 (略) 编制了《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整合)开采方案设计》,通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评审,获得批复(黔煤规字[2007]363号),设计规模为*t/a。2019年5月,开发煤矿进行了机械化改造,2019年9月贵州永风 (略) 编制了《贵州 (略) 汇川区高坪镇开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19]218号予以批复”,同意开发煤矿核定生产能力*t/a。

2021年9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局发文《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该通知要求环环评[2020]63号文件印发前,已取得生产能力核定批复的煤矿,列入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单个煤矿核定生产能力较环评批复能力增加幅度在30%(含)~100%(含)之间的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021年10月18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黔能源 煤炭[2021]106号),要求生产能力核增煤矿按照“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开发煤矿*t/a系统正常生产中,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为开发煤矿*t/a系统补办环评。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煤矸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 (略) 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储煤场全封闭棚架式,地面筛分设备、卸载站密闭处置,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环评要求先行改扩建现有的矿井水处理站,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管道排水相关工程,在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前,应采取以下临时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因此环评要求,旱厕收集粪便,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其余生活污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复用;施工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为施工防尘洒水。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外排。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水评价要求采用评价要求采用曝气调节池+混凝沉淀+一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脱水+部分消毒复用”工艺处理。规模90m3/h满足全矿井开采最大处理需求的同时尚有一定富余。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置,规模192m3/d,工业场地冲刷水设置100m3水池,矸石淋溶水采用50m3淋溶水池进行收集处理,全部复用。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煤矸石定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煤泥掺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工业场地内压风机、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瓦斯抽放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略) 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全本下载地址:

http://** 提取码: 7tfh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_*.html

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办公室。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汇川区高坪街道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乾辰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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