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建设项目
东莞市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 (略) 61号3栋106室 |
建设单位 | (略) 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位于 (略) 大朗 (略) 61号3栋106室。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中心经纬度为:北纬:22°55′37.081",东经:113°58′40.660",项目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主要从事金属模具的加工生产,估计年加工生产金属模具4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渗氮、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VOCs、非*烷总烃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15米排放;此外,项目未被集气装置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63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后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入指定区域存放,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堆放场所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生产的危险废物会暂存于危废间,然后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噪声处理措施: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11-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 (略) 61号3栋106室 |
建设单位 | (略) 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大朗盛龙模具加工厂位于 (略) 大朗 (略) 61号3栋106室。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中心经纬度为:北纬:22°55′37.081",东经:113°58′40.660",项目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主要从事金属模具的加工生产,估计年加工生产金属模具4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渗氮、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VOCs、非*烷总烃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15米排放;此外,项目未被集气装置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63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后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入指定区域存放,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堆放场所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生产的危险废物会暂存于危废间,然后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噪声处理措施: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11-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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