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2022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2022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 (略) 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行政审批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中天同圆(内蒙古) (略) 农林剩余物(秸秆)综合利用燃料饲料加工项目 | 中天同圆(内蒙古) (略) | 内蒙古智汇 (略) | 达拉特旗昭君镇侯家圪堵村(原侯家圪堵学校) | 本项目年生产生物质燃料*吨,饲料*吨。 本项目在厂区原有生产车间内新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1条,改建饲料生产线1条。生产车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削片机、粉碎机、烘干机、双联搅拌机、振动筛、出料机、成型机、皮带输送机、锅炉等。 |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供暖锅炉废气、烘干废气。生产车间为全封闭厂房,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进行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约为:颗粒物0.06mg/m3、NOX1.14mg/m3、SO20.08mg/m3。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降噪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及生物质锅炉草木灰经收集后外售,用做周边农田施肥。 |
12 | (略) 瑞 (略) 选煤厂项目(储运项目) | (略) 瑞 (略) |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 达拉特旗昭君镇吴四圪堵村 | 本次项目取消原环评中的洗选工艺,只对周边煤矿的成品煤的储存和集装,铁路线部分已完成,准备进行验收,不在本次评价内,因此本次项目主要评价内容为成品煤的储运和集装。已建成的土建设施全部进行利用。 本次项目集运煤规模为*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受煤站、储煤场、受煤坑至储煤场栈桥、装车系统栈桥、铁路快速装车站及其他公辅工程。 | 废气:本项目经全封闭+喷淋设备及喷洒除尘剂等措施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由罐车拉运处理。 噪声: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点,对工业广场各设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入室、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运输管理,降低项目运行时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略) 沿线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内新建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如若存在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联 (略) 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行政审批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中天同圆(内蒙古) (略) 农林剩余物(秸秆)综合利用燃料饲料加工项目 | 中天同圆(内蒙古) (略) | 内蒙古智汇 (略) | 达拉特旗昭君镇侯家圪堵村(原侯家圪堵学校) | 本项目年生产生物质燃料*吨,饲料*吨。 本项目在厂区原有生产车间内新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1条,改建饲料生产线1条。生产车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削片机、粉碎机、烘干机、双联搅拌机、振动筛、出料机、成型机、皮带输送机、锅炉等。 |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供暖锅炉废气、烘干废气。生产车间为全封闭厂房,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进行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约为:颗粒物0.06mg/m3、NOX1.14mg/m3、SO20.08mg/m3。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降噪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及生物质锅炉草木灰经收集后外售,用做周边农田施肥。 |
12 | (略) 瑞 (略) 选煤厂项目(储运项目) | (略) 瑞 (略) |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 达拉特旗昭君镇吴四圪堵村 | 本次项目取消原环评中的洗选工艺,只对周边煤矿的成品煤的储存和集装,铁路线部分已完成,准备进行验收,不在本次评价内,因此本次项目主要评价内容为成品煤的储运和集装。已建成的土建设施全部进行利用。 本次项目集运煤规模为*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受煤站、储煤场、受煤坑至储煤场栈桥、装车系统栈桥、铁路快速装车站及其他公辅工程。 | 废气:本项目经全封闭+喷淋设备及喷洒除尘剂等措施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由罐车拉运处理。 噪声: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点,对工业广场各设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入室、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运输管理,降低项目运行时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略) 沿线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内新建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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