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
陕西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
《陕西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向公众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陕西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建设地点: (略) 永寿县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范围: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用地总面积488.08公顷,包含智能装备制造园、绿色食品加工园、新型合成材料加工园三个工业园。智能装备制造园,位于县城东北部,西接永寿大街, (略) ,北邻寨里村,东邻永寿火车站,规划用地面积188.20公顷;绿色食品加工园,位于县城东南约两公里,西临永寿大街,南接阿果安娜果汁厂,东邻永寿收费站,北邻南关村,规划用地面积134.72公顷;新型合成材料加工园,位于县城西南,西 (略) 围合,东临永寿大街,南邻永寿县域行政界线,规划用地面积165.16公顷。
发展定位:将永寿工业园区打造 (略) 圈有机食品供应地、高端装备制造配套生产加工地、新型合成材料研发生产聚集地。
二、结论要点
该规划的规划定位、规划目标及产业类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资源等可满足规划实施的需求。规划方案选址、规划区布局及产业规模基本合理。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会得到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以及评价范围内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向规划编制机关联系获取查阅。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_*.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永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永寿县永城街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29-*
邮 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永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陕西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向公众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陕西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建设地点: (略) 永寿县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范围:永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用地总面积488.08公顷,包含智能装备制造园、绿色食品加工园、新型合成材料加工园三个工业园。智能装备制造园,位于县城东北部,西接永寿大街, (略) ,北邻寨里村,东邻永寿火车站,规划用地面积188.20公顷;绿色食品加工园,位于县城东南约两公里,西临永寿大街,南接阿果安娜果汁厂,东邻永寿收费站,北邻南关村,规划用地面积134.72公顷;新型合成材料加工园,位于县城西南,西 (略) 围合,东临永寿大街,南邻永寿县域行政界线,规划用地面积165.16公顷。
发展定位:将永寿工业园区打造 (略) 圈有机食品供应地、高端装备制造配套生产加工地、新型合成材料研发生产聚集地。
二、结论要点
该规划的规划定位、规划目标及产业类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资源等可满足规划实施的需求。规划方案选址、规划区布局及产业规模基本合理。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会得到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以及评价范围内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向规划编制机关联系获取查阅。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_*.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编制单位:永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永寿县永城街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29-*
邮 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永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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